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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佳到處攻城掠地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股東要給建言,不是炒股

寶佳到處攻城掠地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股東要給建言,不是炒股

對大同公司毫不留情開鍘的主委黃天牧,認為市場派主張股東行動主義,行為應恰如其分;要給建言,不是炒股。

劉國泰攝

寶佳打著股東行動主義旗號,在本業、非本業到處攻城掠地;大同董監改選紛亂,主管機關無法立即制止。經營權之爭究竟有沒有解?金管會認為,立法不能靠激情。

【解析寶佳帝國,禿鷹還是天使?】全系列


意圖影響股價與股東行動主義到底怎麼分?金管會主委黃天牧接受專訪,畫下界線:


問:過去幾年,許多法規修定都鼓勵股東行動主義。你認為目前台灣有哪些進步?哪些缺點?

答:公司治理包括公司治理文化的形塑、董事會效能、股東行動主義、資訊揭露。因此我們強調股東行動主義,是有正當性。

股東行動主義,有些法規主管機關是經濟部,所以是兩個部會一體。至於,股東行動主義是禿鷹,還是天使?看情況。

去年,虹冠公司利用公司法173條之1,召開臨時股東會,取得經營權。今年經營有成,每股盈餘改善。這表示以合法手段取得公司,改變公司體質,能讓獲利更好。

金管會要求股東會用電子投票作為行使表決權的管道之一,2020年有1773家上市櫃、興櫃公司用電子投票,票數佔股東會出席總權數,平均是56.1%。以往股東只要換紀念品,現在會關切股東會討論的議題。

集保也有關係人平台,投資人可表達意見。去年長榮航空罷工時,勞動部以股東身分,寫信給長榮,希望公司盡快讓罷工事件落幕,給股東交代。

金管會也放寬董監事候選人提名制度適用範圍,同時透過STP(跨國投票直通處理),幫助外資機構投資人行使投票權。我認為股東行動主義,對公司治理與資本市場健全是有幫助。

但任何東西過猶不及。去年,美國證管會在討論,股東提案權要不要修正提高門檻,怕過低的門檻,股東提案太頻繁,影響公司經營。所以股東行動主義是good idea(好主意),但執行面如何恰如其分,各國都在琢磨。

問:金管會希望經營權穩定?

答:經營權穩不穩定,應該是公司負最大責任。但在三信商銀案後,金管會拉高委託書徵求人門檻,不樂見公司靠徵求委託書鞏固經營權。

寶佳不歸金管會監管,但它投資金融機構。如果要我評價,我希望股東行動主義,是對公司長遠經營策略給予建議。若給大家的感覺是,你去投資,讓大家覺得股價會漲,最後你出場,這是不是大家期待的?可以討論。

問:他們有炒股嗎?

答:有針對他們專案監視。

問:寶佳認為,金管會祭出金金分離,是在保護金控老股東?

答:我們告訴寶佳不要到處插旗,如果是財務投資就純財務投資,如果要擔任董監事,就找一家。它最後找華票。

寶佳是擁有充分資源的公司,它投資金融機構,基於競業禁止考量,我認為用現在的政策去處理是合適的。若它有心要經營金融機構,應該來跟我們申請。

金管會不是特別針對寶佳,若有特定行業要介入金融機構,必須讓主管機關了解,並得到大眾的信任,對市場比較好,對公司形象也有幫助。

立法不能激情,否則恐變阻礙

問:大同案發生,經濟部、金管會都對非金融業的上市公司沒有即時糾正機制。萬一這類經營權爭奪變頻繁,怎麼維持秩序?

答:正當辦法仍是交由司法處理。今年1月已通過了商業事件審理法,二審定讞,最晚2年內會有商業法院,這是司法體系很不錯的進步。

至於對於上市櫃公司要不要即時糾正,我一路走來,常聽到業者抱怨,金管會法規多如牛毛。法規怎麼來的?很多時候是從個案來的。

從個案變法規,有的時候合適,有的時候不合適。

金管會有責任去訂法規,但什麼個案要法制化,要用長遠的角度去看。不然這麼多法規,疊床架屋,反而限制市場正常發展。

金管會對金融機構有立即糾正權,是因金融業吸收社會資金,有公共性、系統穩定問題、資訊不對稱問題,所以須立即糾正。

可是對非金融機構的股東會行使,要不要給主管機關那麼大的權力,需要從長遠、國際上的比較去思考,我們已經在做研究。

大同案是滿經典的案例,我們用譴責的字眼,表達我們的痛心跟遺憾。但講到制度的設計,不能從激情中去看。(責任編輯:曹凱婷)

(本文轉載自《天下雜誌》,授權《CSR@天下》刊登。未經同意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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