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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面對氣候變遷 台灣政府機關只說「依法行政,謝謝指教」就夠了?

【投書】面對氣候變遷 台灣政府機關只說「依法行政,謝謝指教」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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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宣布將氣候風險納入金融機構的壓力測試,歐洲央行預計2022年要求歐洲的金融機構全面導入。歐美先進國家最新討論的已不只是氣候風險,更是「氣候轉型」,但台灣許多政府單位都還停留在氣候變遷是漸進式、可預見的影響,我們是否活在氣候變遷的平行時空?

台灣中央銀行2020年12月25日在國際經濟參考資料中,於回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對經濟金融體系帶來什麼影響?」的問題中寫道,「相較於氣候變遷等天然災害,COVID-19對經濟金融體系的衝擊立即且劇烈,在全球引發貿易急遽萎縮、跨境資本大量移動等廣泛影響,與因氣候變遷引發全球各地天然災難頻傳、對經濟金融產生的影響相比,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未來若不妥為處理,其所帶來的傷害可能甚於氣候變遷。

氣候變遷所帶來的是漸進式、可預見的長期影響,各國多年來已探討並發展出因應氣候變遷風險的措施,包括國際間金融主管當局敦促金融部門將資金導入綠能產業、要求金融機構妥為因應氣候變遷風險等。COVID-19所帶來的卻是立即、突發,且具高不確定性的衝擊,主要國家目前已採大規模紓困振興方案、主要央行亦大採寬鬆性貨幣政策等緊急措施。」

看起來氣候變遷似乎並不急迫,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科學研究已表明,氣候變遷從來就不是「可預見的長期影響」,因為沒有人知道它的影響有多大,又何以能被預見?而「各國多年來已探討並發展出因應氣候變遷風險的措施」其實並不足以解決當前氣候變遷的挑戰,聯合國環境總署(UNEP)定期的出版品—排放差距報告(emission gap report)便是研究各國當前氣候政策的排放趨勢與達成《巴黎協定》的排放水準之間的落差,意即當前的政策仍不足以改變氣候變遷帶來的威脅。

COVID-19疫情跟氣候變遷兩者之間並不存在優先順序,也沒有誰比誰嚴重的問題。不需要因為COVID-19對「現在」帶來的影響,就認為應對「未來」氣候變遷的影響有採取措即可。

氣候變遷應納入貨幣政策的考量變數

2020年8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提出《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期望在2017年的《綠色金融行動方案1.0》基礎上,由過去強調金融機構以投、融資支持綠能產業,提升至氣候風險揭露,並朝深化ESG投資、永續發展的方向前進。

金管會「綠色金融2.0」已開始納入並重視氣候變遷相關風險與氣候變遷風險揭露的TCFD標準。強化面向包括:資訊揭露品質強化、金融機構授信投資強化、研議壓力測試納入氣候變遷等。

同時,2020年1月證交所也公告修正《上市公司編製與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作業辦法》第3、4條條文,針對「企業對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之治理情況、實際及潛在與氣候相關之衝擊、如何鑑別、評估與管理氣候相關風險及用於評估與管理氣候相關議題之指標與目標。」

目前我國央行僅負責貨幣的發行及匯率的穩定,金融監督並非其業務範圍,但透過這份「國際經濟參考資料」顯示,央行對於氣候變遷的思維,並未因2020年1月,國際清算銀行(BIS)發佈的「綠天鵝報告」而有所影響,仍然認為氣候變遷已經是「可預見的長期影響」。

雖然2020年全球遭受疫情的快速衝擊,但各國並未忽視氣候變遷帶來的長遠影響。愈來愈多的研究表明,氣候變遷長期且不斷加劇的特性,將導致對金融體系的穩定帶來衝擊。包括由主要國家的中央銀行及監管單位組成的「綠色金融行動網絡」(The Network of Central Banks and Supervisors for Greening the Financial System, NGFS),也提醒各國央行應該考慮到氣候變遷對經濟和貨幣政策長期的影響,並在將氣候變遷的因素納入貨幣政策的架構之下思考(NGFS,2020)。

氣候變遷已成金融穩定壓力測試的必考題

各國央行及金融監管單位應對氣候變遷的方式不盡相同,但最重要的概念仍不脫將氣候變遷納入政策架構之中,不論是總體經濟的經濟分析觀點或是審慎監理的政策調整。

以英國為例,除了已宣佈將氣候變遷納入金融穩定的「壓力測試」中,財務大臣Rishi Sunak更於2020年11月宣布,希望在2025年前強制英國所有的部門揭露氣候相關風險。過去,只有受審慎監管局(PRA)監管的金融機構,才有義務依據TCFD揭露氣候相關的風險。

為了成為全球第一個強制所有部門落實TCFD的國家,英國政府成立TCFD與金融監管機構聯合工作小組(由英國財政部主持,包括:審慎監管局PRA、金融行為監管局FCA,財務報告委員會和退休金監管機構等單位),針對7種不同類型的產業及退休基金,〔註〕訂定不同的發展路徑與時程表。由於規範的產業別已經超過PRA監管的金融機構範圍(上市發行人和大型資產擁有者的範圍),必須透過工作小組協調不同的監管單位訂定相應的政策目標(FCA,2020)。

〔註〕 7種類型的產業,包括:上市商業公司、註冊在英國公司、銀行與建築協會、保險公司、資產管理人、人壽保險公司和金融行為監管局(FCA)規定的退休基金以及職業退休基金。

歐洲央行於2020年12月發布歐洲央行氣候相關風險指引,期望各銀行在現行的審慎監理政策下,說明「如何管理和揭露氣候變遷相關風險」。

歐洲央行近年來在推動應對氣候變遷政策非常積極,2021年將要求銀行針對上述指引中的建議進行自我評估,並在此基礎上訂定後續的行動計畫,而歐洲央行則依據各銀行的評估和行動計畫,透過監理對話的機制給予回饋(ECB,2020a)。預計於2022年,對銀行的氣候相關風險應對策略及計畫進行全面的審查,在必要時採取具體措施。同時,也預計在2022年針對氣候相關風險進行監管的壓力測試。

同一時間,ECB也發布另一份關於氣候與環境風險揭露的報告,研究發現銀行在氣候、環境相關的資訊揭露上,仍相當不足,儘管在近一年以來已有所改善,但銀行需要做出更大的努力,在質與量方面才能有更好的揭露(ECB,2020b)。

氣候轉型是金融業的新課題

除了英國及歐洲在氣候風險揭露的推進之外,加拿大央行與金融監管體系也嘗試跟進此一趨勢,加拿大中央銀行與金融監管辦公室(The Office of the Superintendent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OSFI)發佈氣候風險情境試點計畫,藉由試點計劃建構企業在氣候變遷情境分析能力,這也是TCFD所要求的揭露項目

加拿大央行與OSFI透過制定一套與加拿大有關的氣候變遷情境,使用這些情境數據讓參與者試點計劃的公司,分析其資產負債表的潛在風險。央行與OSFI預計於2021年底發布計劃,共享有關特定方案、方法、假設和敏感的資訊,此計劃的目的並不是評估單一金融機構所面臨的氣候相關風險,而是更廣泛的探討金融部門對應轉型風險的能力。

「試點計劃將為評估、管理氣候風險,提供寶貴的經驗。在私部門的幫助下,我們將能把氣候情境分析與經濟、金融數據結合起來,確保擁有最好的資訊來完成我們的任務。」加拿大央行行長Tiff Macklem表示。

OSFI也於2021年1月啟動為期三個月的政策討論,發佈政策討論文件(discussion paper)。藉由政策討論與意見徵詢,釐清氣候相關風險與現行「聯邦金融管制制度(FRFI)」、「聯邦退休金計畫(FRPP)」的關係,氣候相關風險將會藉由財務衝擊、策略以及營運風險影響上述的兩項制度,因此希望透過這樣的機制將其他的利害關係人納入討論機制之中。

拜登來了 Fed加入NGFS

另一方面,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Federal Reserve Board of Governors, Fed)過去4年在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主導氣候懷疑論之下,對於氣候變遷的態度未有正面的回應,讓全球金融體系的氣候治理一直缺乏美國的角色及責任。而在2020年11月美國總統大選後,聯準會發布金融穩定報告(Financial Stability Report),首度正視氣候變遷對金融穩定的影響。

報告也警示,氣候變遷所導致的極端氣候事件,將會導致市場價格的不穩定,以及其他金融體系的風險,強調金融體系與氣候變遷的之間的關係越來越密切,進而使大眾也更加關注。聯準會也正式於2020年12月加入成為NGFS的成員

由國際金融圈重要人士所組成的組織G30(Group of Thirty),在聯合國氣候行動和金融特使Mark Carney及前聯準會主席葉倫(Janet Yellen)共同推動之下,發布《Mainstreaming the Transition to a Net-Zero Economy》報告,敦促各國政府、企業和全球金融界採取緊急的措施,並加速向淨零碳排經濟體轉型。

G30報告提出一系列建議,以應對在2050年之前實現淨零排放(Net-Zero Emission)的挑戰。這些建議包括:

  • 各國政府必須為經濟實現零淨排放制定全面而明確的戰略,其中包括有效的政策框架和逐漸上漲的碳價。
  • 企業需要明確的氣候政策,政策必須有效地傳達、可信、可預測,並且能夠獲得廣泛的公眾支持。 
  • 企業必須制定清晰的淨零排放轉型計劃;董事會必須審查、同意和監督計劃;高階管理層必須落實。
  • 揭露風險與機會是加速轉型的關鍵,TCFD的標準應在2023年前成為管制標準。 
  • 金融機構必須通過在2022年底之前,進行壓力測試來評估各種情況下的氣候風險。中央銀行和監管機構應進行定期的壓力測試,這些測試在公司之間是可比較的。(需要有一定的標準) 
  • 金融機構應通過向客戶提供資金、建議、風險模型以及與TCFD共同製定額外的指標,以闡明整個市場和公司面臨的風險來加速轉型。

台灣是疫情也是氣候變遷的平行時空

台灣在這次的疫情之中,藉由有效的防疫措施,社會大眾的生活與全球各地的民眾相比,如平行時空般的存在,民眾的生活除了不能出國與強制戴口罩之外,並差異。但COVID-19疫情對於全球的影響所涵蓋的層面非常的廣泛,不僅限於公共衛生領域,經濟上的衝擊也使各國採取紓困與振興的政策,包含:中央銀行採取量化寬鬆政策。

金融監管機構與央行更多的討論是,藉由這次疫情的綠色振興,可以使2030年的溫室氣體排放減少25%,並讓全球的的減碳路徑更加符合《巴黎協定》控制升溫不超過2℃的目標。

2020年的疫情,讓我們對於「大規模、突發性的災難」有了新的認識,流行疫病與環境,甚至氣候變遷議題,本質上仍環環相扣。企業也更加重視發展應對災變的韌性,ESG、TCFD、綠色金融等概念是2020年最常被提起的關鍵字,從金融業至各個產業,無不積極投入。

2021年即將於蘇格蘭格拉斯哥舉辦的COP26,「氣候金融」也將是主辦國英國設定的重要議程之一。

「氣候金融」不僅是投資減碳所需的資金,而是從金融穩定、氣候變遷風險揭露以及各國的金融監理政策,全面性的討論氣候變遷對金融體系帶來的挑戰,以及金融體系能為氣候變遷帶來什麼樣的幫助。

氣候該是所有單位的核心業務

同時,蔡英文總統於在2021年的元旦談話中提到,「面對COP26將會積極的與各界展開對話找出符合台灣永續發展的氣候治理路徑」。如果台灣需要更積極的尋找氣候治理路徑,同時更應該思考,在高度複雜的氣候變遷議題中,必須有更多跨部門的對話與交流,並將這樣的思維內化至執行的業務之中,才能梳理出更具體且符合現實的氣候政策。

全球的氣候治理不斷地加速,拜登主政之下的美國,也即將重返「巴黎協定」的氣候架構;企業對於氣候、ESG的重視程度隨著管制的完備以及逐漸體現的風險,也不得不積極面對。

若台灣的公共政策,仍未將氣候治理納入政策規劃與執行的思維之下,大多數公部門理解「氣候變遷」議題,是否依然還是「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參考資料】

#廣編企劃|年省86000!從Epson影印機開始的綠色革命,究竟如何再創低碳實績?|2025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