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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塑膠飲料杯、托盤及包裝盒禁用PLA能解決問題?恐離淨零更遙遠?

【投書】塑膠飲料杯、托盤及包裝盒禁用PLA能解決問題?恐離淨零更遙遠?

PLA容器回收成效不彰。

Pexels

國內聚乳酸(Poly Lactic Acid , PLA)容器使用後回收成效不彰、影響傳統塑膠回收系統,促使環保署考慮禁止PLA使用在塑膠容器類製品上(包括盒子、杯子、托盤等)。但這樣的政策取向能否真的解決問題?與長期整體的減碳、減塑政策目標有無衝突?實需仔細探討,以避免遷就於眼前的批評壓力,卻妨礙了長期環境永續目標的推進。

以下分別以幾個角度,探討上述用後回收問題的根源,以及PLA聚乳酸在減碳、減塑議題上能發揮的角色功能:

一、制度設計不良是PLA與傳統塑膠在回收上相互妨礙的元兇

所謂「塑膠飲料杯、托盤及包裝盒」,國內多年來都是1號塑膠PET(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5號塑膠PP(聚丙烯)、6號塑膠PS(聚苯乙烯)、PLA、3號塑膠PVC(聚氯乙烯)多種材料並用,外觀上都極為相近,造成分類揀選困難且成本高昂,因此回收商興趣缺缺,回收率向來偏低。

PET製的寶特瓶或2號塑膠HDPE(高密度聚乙烯)製的牛奶罐,因為同一用途固定使用同一材料,容易分類,大大降低不同種塑膠交叉污染的機會及分類成本,所以造就其亮麗回收成績(達八、九成)。 

同一用途使用同一材料才能提高回收率。圖片來源/Unsplash

假使單獨禁用PLA這一種材料,「塑膠飲料杯、托盤及包裝盒」多種傳統塑膠並用、分類不易的情形仍在,回收率及回收純淨度一樣難以提升。

追根究底還得比照寶特瓶,實施「同一用途使用同一材料」的作法才能改善。用了這個方法後,不管哪種塑膠(包括PLA)都能大幅提高回收率及回收料的純淨度。

建議環保署應針對塑膠飲料杯、托盤及包裝盒,實施「同一用途使用單一材料」的規範、再搭配加強可堆肥包材標示,才是PLA回收問題的究竟解決之道。

環保署可以在初期透過局部性的試驗來檢討這樣作法是否有效。譬如從中挑選形狀容易區別的一種容器品項(例如蛋盒或杯子)規定一律採用PLA,從源頭上阻止傳統塑膠進入這個容器品項,達到「同一用途使用單一材料」。然後觀察回收商在這個容器品項上的分類揀選成本能否降低,回收率、回收純淨度是否大幅提升。

二、PLA有助追求淨零碳排、脫鉤石化 

PLA的原料來自甘蔗、玉米、甜菜、木薯等農產,甚至稻草、麥稈、蔗渣、木屑等農林廢棄物也可製造PLA,與石化脫鉤。塑膠飲料杯大量用於連鎖速食、超商、咖啡和飲料店上;塑膠托盤及包裝盒則大量使用在超市的蔬果肉品生鮮包裝上。基於環保署過往政策引導,國內此類包材已有相當比例換用為PLA,若政策轉彎禁用PLA,業者勢必以傳統塑膠製品來彌補缺口,導致加重對石化原料的依賴、增加碳排,這顯然跟目前淨零碳排、脫鉤石化的減碳政策主軸相左。

或許有人主張提高傳統塑膠回收率就能解決問題,事實不然:以PET為例,且假設食藥署准許再生PET用於食品包裝上,但因重複加工造成物性衰退後,再生PET添加比例無法超過30%,另外的70%仍須使用PET新料,一樣擺脫不掉對石化的依賴。

三、PLA有助對抗塑膠微粒擴散、守護人體健康 

塑膠微粒擴散非常嚴重,國外多項研究證明空氣、土壤、飲水、海鮮都含塑膠微粒,南北極、喜馬拉雅山頂、馬里雅納海溝都被塑膠微粒攻佔了。

阿姆斯特丹醫學中心發布最新研究成果指出,近八成的成人血液抽樣中發現塑膠微粒,並分析出是PET、PS、PE(聚乙烯),這幾類恰好是市面最常見的食品包裝材料。

山腳下也堆滿了塑膠。圖片來源/Unsplash

更早的研究也證明,人類糞便、腸道、胎盤發現塑膠微粒。顯然,塑膠微粒已成為人體健康的嚴重威脅。反觀PLA對人體無毒、具良好生物相容性、在人體內容易代謝掉、無殘留、無副作用,已廣泛應用在外科手術的骨釘、縫線上,對於塑膠微粒擴散具防治效果。

四、回收的PLA可創造多元再利用價值

目前已有國內外實例證明回收的PLA可創造多元再利用價值,說明如下:

  1. 化學回收:讓PLA不斷循環再生,不虞料源匱乏。PLA全球第二大供應商Total Cobion將回收的PLA容器解聚成乳酸後重新聚合,已開始銷售再生R_PLA料粒。
  2. 沼氣發電:核研所將PLA混合稻草共厭氧發酵,成功做出沼氣發電。
  3. 可分解茶樹育苗杯:農委會茶業改良場也以PLA回收料做成可分解茶樹育苗杯。
  4. 製作堆肥:環保署2021年委外研究「生物可分解塑膠袋及容器之堆肥可行性評估計畫」證明PLA容器可在國內商業運轉堆肥場中製作成堆肥,其品質符合農政單位要求的「雜項堆肥」規格標準。
  5. 製作再生盆栽:蔬果批發商「福業國際」及包材供應商「愛循環-康得隆」合作實現循環經濟,以回收的可堆肥蔬果包裝袋製作出花盆容器+培養土後,推出再生產品,觀賞性盆栽在里仁門市上架。

五、國內具備堆肥或沼氣設施處理PLA

很多人以為台灣沒有設施可處理回收的PLA,其實不然。各縣市受中央補助成立的公立堆肥場就有50多處,另外在農委會登記有案的合法民間堆肥場超過100家,合計全台超過150多處的堆肥處理設施。這都是現成的資源,如能善加運用,一定足夠處理全台回收的PLA容器(據環保署統計,國內用量約6000多噸/年)及其他可堆肥包材。真正需要克服的問題在於,現行法規不允許可堆肥塑膠產品回收後進入這些堆肥場作為堆肥原料。所以政府若能修改法規,這個問題就可以突破。

環保署近年也積極推動廚餘生質能源廠(厭氧發酵沼氣發電設施)的建設,計畫在2024年完成全台五座大型廚餘沼氣發電廠。台南市六甲廚餘沼氣發電示範系統(25噸/日)、臺中市外埔綠能生態園區第1期(80噸/日)、桃園市觀音生質能中心(135噸/日)已完工啟用,另臺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已在評估規劃中。這也是可以善加利用的可堆肥塑膠再利用設備啊,主管機關應將可堆肥塑膠的處理一併納入規劃。

六、結論

總之,環保署若忽視了上述PLA的優點及加強回收再利用的可行方法,也不顧這類生質材料對長期環境永續發展上的潛在價值,只是遷就於眼前的批評壓力而冒然禁用的話,這不但無助於改善「塑膠飲料杯、托盤及包裝盒」分類回收問題,反而加重對石化原料的依賴及塑膠微粒的擴散。所以,呼籲環保署務必全盤考量,審慎評估,尋求一個平衡、公允、有長期政策思維的作法。 

【參考文獻】

#廣編企劃|年省86000!從Epson影印機開始的綠色革命,究竟如何再創低碳實績?|2025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