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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日真相:鯨鯊、龍王鯛和鯨豚已瀕危!21個NPO呼籲行政院儘速制定海洋三法救台灣海洋

海洋日真相:鯨鯊、龍王鯛和鯨豚已瀕危!21個NPO呼籲行政院儘速制定海洋三法救台灣海洋

環團籲行政院速提海洋三法。

綠色和平提供

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也是台灣《海洋基本法》中明訂的「國家海洋日」。今天一早,行政院前便聚集21個公民團體,呼籲行政院儘速制定已經逾期半年還不見進度的《海洋三法》。四面環海的台灣欠缺整合性規範,海洋保育要如何落實?被視為世界最大活性碳匯的海洋,又能如何助攻台灣的淨零目標?

台灣自扁、馬時期所喊出的海洋立國、海洋興國,到如今蔡政府的海洋國家、向海致敬等,足見海洋對我國的重要性,2019年訂定並公告的《海洋基本法》便是在這脈絡下的重要產物,「世界海洋日」也是台灣的「國家海洋日」,即出自該法第18條條文,規範政府須在兩年內(2021年11月20日以前)制訂海洋空間規劃的法規、以生態系統為基礎的方法。

逾期半年還卡在行政院的「海洋三法」

然而,兩年期限已逾半年多,《海洋保育法》、《海域管理法》及《海洋產業發展條例》(即海洋三法)至今仍未走出行政院大門,無法送至立院進行審查。多個環保團體於世界海洋日舉行聯合記者會,呼籲主管機關盡速訂定相關法規,以實際行動取代保育口號,讓往後的世界海洋日不會是海洋生態的追悼會。

聯合記者會共有9家公民團體出席,並有20個公民團體註1響應支持,倡議政府應依《海洋基本法》制定海洋三法,將海洋事務法制化,勿淪為宣示性法規。此外,公民團體也要求政院應加快腳步核准《海洋保育法》草案,並送入立法院接續審查,讓海洋得以永續發展。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表示,我國海洋基本法早於2019年11月20日公布施行,第16條規定須在2年內修訂相關法規,但如今已經是2022年,卻還是催生不出海洋三法。

綠色和平、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環境正義基金會民間團體在行政院外舉行「海洋日聯合記者會」。圖片來源/綠色和平提供

目前台灣有關海洋保育的法規,散落在《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漁業法》、《水下文化資產法》、《濕地保育法》等,但個別法律所要保護的標的不盡相同,在管制與管理上也存在巨大差異,欠缺整合性的規定,讓海洋保育無法明確落實。

海洋是世上最大的活性碳匯,台灣邁向淨零不可或缺

綠色和平海洋專案主任鍾孟勳指出,台灣海洋保護區雖公告有8.17%,但實際上,這些保護區統統不及格。他說,數十年來,台灣漁獲量下降超過50%,也有20類魚種的漁獲量減少超過90%,漁業產值減少279億。

此外,鯨鯊、龍王鯛和鯨豚等珍稀的海洋生物,因缺乏有效的監管而瀕危。台灣的海洋危機已經迫在眉睫。

綠色和平積極推動政府完成保護海洋生態系統法規,並協同專家學者,與其他保育團體所共同研擬的民間版本《海洋保育法》草案,已開始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但內政委員會目前擱置中,正等待行政院版送出後續審。綠色和平表示,行政院的怠惰,儼然成為海洋殺手,海洋保育不能一拖再拖,否則恐將面臨更嚴重的生態浩劫。

環境正義基金會專案主任葉于瑄直言,海洋治理法規,是台灣邁向永續發展和淨零排放不可或缺的元素。海洋是世界上最大的活性碳匯,沿岸藍碳生態系的碳吸存效率更是熱帶森林的3至5倍,近年各國逐漸認知到海洋是重要的氣候解方,包含韓國、新加坡等60國已於巴黎協定的自訂貢獻(NDC)中納入海洋生態系。

聯合記者會現場口號。圖片來源/綠色和平提供

同時邁向淨零所需的海洋利用,如離岸風電或海洋能,如未經完整科學調查和評估,可能會對海洋生態系造成難以回復的傷害,並產生更多碳排放;完備永續海洋治理,才能在保護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永續海洋利用間取得平衡。因此應將減緩、調適氣候變遷,視為海洋保育、復育的目標,並提升監控透明度以落實保育,也應在決策過程中充分納入原住民族意見以保障其人權。

要恢復海洋生物多樣性,環團:海洋保育法是第一步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郭鴻儀表示,海洋覆蓋地球70%的面積,從各類微型浮游生物、魚蝦貝類、哺乳類動物以及沿海珊瑚礁、紅樹林、各式各樣海藻林以及與沿海陸地所形成的生態系統,除了提供人類重要的蛋白質來源,更是全球暖化最重要的剎車器。

一旦海洋生態系統崩潰,會是全面性的崩解,不僅僅是糧食安全,原本儲存在海洋的碳,可能大量被釋放加速全球暖化的速度。作為海洋國家,沿海居民以漁業作為主要的經濟生活,但漁業資源將因為過度捕撈或其他氣候異常因素而逐漸減少。《海洋保育法》嘗試在經濟、生態以及資源合理分配之間,找到永續發展的可行性,是恢復海洋生物多樣性和自然生態系統服務的第一步。呼籲政府正視海洋對我國永續發展的重要性。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副秘書長孫秀如說,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近日完成於台灣海域進行的珊瑚礁體檢12年成果報告。在調查結果中發現:「完全禁止採捕區域,物種豐度最高,保育效果較佳」。

自調查以來,過度漁撈一直是珊瑚礁面臨最顯著的衝擊,顯示過去的漁業管理需重新回顧與討論。台灣的海洋保護區範圍占全台領海面積僅有8.17%,不達《愛知目標》的10%,更遠遠不及目前國際趨勢於 2030 年前成立30%海洋保護區的目標。

公民團體呼籲,政府應儘速通過《海洋保育法》,以利訂定整體海洋保護區的管理計劃,擴大劃設海洋保護區、海洋庇護區等,可實質保護海洋資源的具體措施。同時,增加執法能量、加強利益關係人的溝通與民眾教育宣導,並投入更多資源建立完整的長期生態監測計畫,以進行有效管理與效益評估。

台灣周圍海域可目擊鯨豚佔世界種類約1/3。圖片來源/綠色和平提供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說,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台灣是海島國家,但是長期以來公部門是以陸地思維在管理我國的海域,過去因為戰爭、戒嚴時期嚴禁人民親近海洋,自1986年7月解嚴自今,鄰近海域大刀闊斧填海造陸開發了彰濱工業區、台塑六輕、台中港區等,引進各式各樣產業,也排放許多汙染,西部海域有些物種數量在20年來已滅絕了一半,顯然這海域無人管理已大失控。

離岸風電規劃以水深50米範圍內就高達80%都在彰化海域,整個風場面積卻比整個彰化縣的陸地面積大上約1.5倍,查緝海域的管理單位,只有海巡署負責海上救援,但海巡署的船隻卻無法停泊在彰化沿岸,因為彰化的水深太淺了,要查緝違法拖網都得靠台中港進出,彰化海岸離岸風電離岸過50公里,如何管理?呼籲行政院向海洋致敬要有實際的行動,盡速落實海域空間管理與規劃,讓台灣的海洋生態脫離滅絕的險境。

野薑花公民協會常務理事陳雪梨表示,《國家海洋政策白皮書》中提及的六大政策目標包括「型塑全民親海風氣,培養海洋國家思維」及「維護海洋生態健康,優化海洋環境品質」,但一般台灣人的生活中還是十分欠缺海洋元素,台灣的海及海岸充斥著人類丟棄的垃圾,海中的生物也不時受到刺網漁業及各種人為活動的傷害。

受陸地國思維影響的政策執行者,往往對自然海岸的美與生態沒有珍惜尊重之心,整治海岸除了用消波塊就沒有其他方法,近期更出現協和電廠的天然氣第四接收站,為了短短一、二十年的使用需求,就準備填海造陸,將基隆僅存不多的天然海岸水泥化,又是一場浩劫。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東良說,台灣周圍海域可目擊鯨豚高達32種,佔世界種類約1/3,東部海域緊鄰太平洋,又有黑潮洋流經過,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長年於花蓮海域觀察記錄目擊種類超過20種,其中數次記錄到春季往北遷徙的大翅鯨,或在夏季較常記錄到抹香鯨等大型鯨類,而經常觀察到活動於於東海岸的鯨豚種類也不少,顯見東海岸環境對鯨豚活動、遷徙的重要性。呼籲政府儘速審議海洋三法,讓明確的法源成為保育海洋生態的後盾,也引導海洋產業發展品質更提升。

永續海洋外木山工作室執行長張哲源,擔憂基隆協和電廠的原址謝罕澳之前方海域,有保存良好的豐富珊瑚生態資源,即使如此,仍然發生台電試圖要闖關環評去進行開發。在台電對於此海域之珊瑚生態欠缺研究調查下,便要進行開發,所承諾的復育形同空談。呼籲政府儘速制定海洋三法,讓各單位能有法令依循,進行海洋資源之保護及永續利用。

公民團體向行政院的重要呼籲:

  1. 依《海洋基本法》立即制定海洋三法等法規,將海洋事務法制化。
  2. 海洋三法等法規必須有實質效力即相關公益訴訟機制,勿步《環境基本法》及《海洋基本法》等後塵,淪為宣示性法規。
  3. 倡議政院盡速核准《海洋保育法》草案,並送入立法院接續審查,讓海洋得以永續發展。

【註1】響應支持的NGO包含:永續海洋外木山工作室、社團法人野薑花公民協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西海岸保育聯盟、彰化海岸保育行動聯盟、環境正義基金會、中華鯨豚協會曾鉦琮、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海湧工作室、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野薑花公民協會、海洋廢人、看守台灣協會、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綠色和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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