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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設計一個公平的碳費機制?

如何設計一個公平的碳費機制?

碳定價可能會帶來環境正義問題。

Shutterstock

通膨高漲、淨零轉型迫在眉睫,2018年因為能源價格飆漲的法國黃背心運動殷鑑不遠,台灣即將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開徵碳費,如何避免落入偏袒財團的舊思維,落實公正轉型,需要一個良好的碳費機制設計。

碳定價是世界各國邁向淨零排放的關鍵政策工具,優點是全面、彈性,且符合污染者付費原則。台灣目前有關《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法的討論中,已大致確立「碳費先行」的方向,至於向誰收、收多高的費率、收入作何用途等細節,還待進一步討論。

除了對產業的影響,碳定價也需要符合淨零關鍵戰略「公正轉型」的原則。針對碳定價的公平正義,我們可以有哪些思考方向,回顧國際案例,可以提出對台灣碳費設計的幾點建議。

碳定價與氣候正義:幾個常見的問題 

首先,可以想想:「碳定價可能會造成哪些不正義?」我從一些學界的研究成果,帶領大家思考碳定價可能引發的新問題,期望透過好的制度設計,避免發生類似的情況。 

碳定價常被詬病的是污染者未付費,主要體現在免費配額與稅費豁免兩種情況。

免費配額通常出現在碳交易機制設計不良的情況下,使污染者反而得到獎勵。例如,歐盟碳交易體系(EUETS)在成立之初,發放了大量免費配額給排碳大戶,深受氣候倡議團體批評。

在台灣,目前規劃方向是碳費先行,因此不會產生免費配額的問題。然而,如果碳費有豁免規則,也可能會出現類似的問題,在機制設計上應當極力避免,維持碳定價「污染者付費」的核心精神。 

除此之外,碳定價所造成的效果,也可能會產生一些新的環境分配正義的問題,又可細分為四種情形:

1.污染減量不均

在污染者付費的狀況下,污染減量的多寡,取決於廠商採取減量措施的成本高低。換言之,減碳成本較低的廠商可以減量減比較多,減碳成本高的廠商則可能減比較少,因為碳定價無法規範特定廠商的減排量,有可能導致污染減量集中在特定區域,或弱勢社區污染不減反增的情況。

2.碳費成本轉嫁

廠商被收取碳稅/費後,有一定程度可以把相關的成本轉嫁給消費者,而碳稅/費具有累退性,意即相較於有錢人而言,弱勢族群的負擔相對佔家戶所得比例較高,在目前通膨壓力高漲的情況下,特別需要思考如何降低對弱勢族群造成的衝擊。

3.高碳產業衝擊

淨零轉型過程中,有些產業規模會萎縮,相應可能會有勞工失業,如何強化社會安全網做緩衝也很關鍵。

4.世代視角

太低的稅率,會無法達成減碳目標,等於把問題丟給未來世代,讓後代子孫面臨更大的衝擊,這也可以視為一種世代不正義。

碳定價後可能會產生環境分配正義的問題。圖片來源/Unsplash

釐清以上的潛在問題後,我們眼前的工作是設計一個良好的制度,避免上述情形發生,而「碳費收多少」與「碳收入怎麼用」是兩個最關鍵的議題。

碳費收多少?

有合理的碳價,才能符合污染者付費的精神。目前輿論中,比較多是有100或300元台幣的提案,這些數字遠低於國際上的情況。學理上,從經濟學出發,碳定價應該符合「碳的社會成本」(Social Cost of Carbon),目前氣候法某些版本草案已提及相關的精神,相關的經濟學研究與討論也非常多。以美國為例,拜登政府下令以1噸51美元來做為聯邦政府的碳成本估算,也研議把成本提高到每噸125美元。

另一種觀點是從減碳目標來回推達標所需的價格水準,將碳價格對準巴黎協議與2050淨零路徑,這是目前國際上比較主流的方式。依據不同研究,現階段價格可能須訂在40~80美元不等。 

上述兩種方式都需要複雜的計算與推估,可惜台灣並沒有太多扎實研究告訴我們應該如何訂價,因此,也有一種觀點認為參考鄰國的價格,在立法設計上比較簡單。

例如,環保署先前曾有參考新加坡100元的方案。然而,現在新加坡的價格已經上升到500元,世界各國趨勢也是碳價節節高升,例如歐盟碳價日前一度高達100歐元,南韓的碳交易價格落在20~30美元左右,這些價格都遠比草案中的各種數字還要有企圖心。

碳價攸關台灣競逐低碳科技商機的競爭力,應視為轉型催化劑,不應僅視為負擔。在全世界的減碳比賽中,較高的價格等於較大的減碳獎勵(因為可以省比較多錢),也愈容易培養國內企業成為「減碳冠軍」,台灣須盡力讓碳費價格跟上世界水準,才能跟上各國轉型的腳步。

碳收入怎麼用?

台灣因為起步慢,可以有參酌各國作法的機會、截長補短,設計符合本土的做法。下圖是國外智庫針對全球碳收入用途做的綜合整理,黃色的部份是流入國庫作為一般預算使用;紫色的部份是碳收入直接返還家戶(例如加拿大、瑞士);綠色的部份是專款專用(earmarking),大部份用作低碳創新的基金。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各國制度內,少有直接獎勵廠商做節能投資的方案,碳定價是讓污染者付費,若把收入再發還給污染者,基本上違背了政策工具的精神。

全球碳收入用途整理。圖片來源/Global Carbon Accounts in 2021

針對碳收入的用途,我們再聚焦觀察歐盟和加州兩個最成熟的碳交易制度,以及借鏡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的碳稅。

歐盟排放交易制度(ETS)是全球規模最大、實行最久的排放交易制度。這個制度下,排碳廠商需要透過拍賣取得排放配額,歐盟把碳交易拍賣所得大量投入低碳科技研發,在2020年新成立了低碳創新基金(Innovation Fund),預計未來十年將投入380億歐元。380億歐元的數字是以每噸碳價75歐元來計算,顯示歐盟預期未來十年的碳價不會低於每噸75歐元。

美國加州碳交易制度實行較晚,但設計中考量了很多歐盟當初不完備的地方。加州碳收入各部門雨露均霑,投入包括加州高鐵的低碳交通、弱勢家戶、自然保護、提昇家戶能源效率等等,且其經費用途全部公告上網,有加州碳儀表板(California Carbon Dashboard)可以讓民眾清楚收入用在哪些地方。由於資訊公開,也可以得到比較廣泛的社會支持。

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省(British Columbia, BC)自2008年開始實施碳稅,隨燃料徵收(燃料稅與碳稅並存),涵蓋境內70%的溫室氣體排放,2022年4月價格已達每噸50加幣。

碳稅​收入主要用於所得稅抵免​,成人每人每季抵免額174元加幣(約為4,000元台幣)​,孩童每人每季抵免額51元加幣​,疫情期間另有額外加碼,這種制度可以說是一個「碳稅紅包」。因為同樣是碳稅費制,許多細節值得台灣參考。

綜上所述,將碳費優先用於發展低碳科技與移轉到低所得家戶,應該是我們重點考慮的方向。

發展低碳科技對長期減量有明顯的幫助,發揮碳稅費「雙重紅利」的特性;移轉給家戶在政治上顯得較明確可行,不只容易取得民意支持,也減緩對弱勢家戶的潛在衝擊。

有論者云,排碳大戶投資低碳轉型,需要額外補貼鼓勵,這說法忽視了污染者的責任,即便是要把相關收入返還受衝擊的產業,也可考慮相關產業的從業人員,更符合公正轉型原則。

天馬行空的碳市場 v.s. 腳踏實地的碳管理

最後總結,碳費的行政成本比起碳交易來得低,也不用經歷重新創建市場的學習曲線,或是擔心市場流動性的問題。台灣現階段推動碳費,是個相當正確的政策選擇,就制度面而言,中長期仍需研議「碳稅」的可行性,國外經驗顯示,由財政部主責,結合更廣泛的財稅改革,也許較為妥適。

碳費的設計較不用擔心市場流動性的問題。圖片來源/Unsplash

碳稅/費相比碳交易的一大好處就是單純容易理解,政策設計上,應把握操作單純的優勢,價格設定宜簡勿繁,若實施差別費率,徒增行政成本。碳費相較於碳交易,另外一大好處就是價格可以預期,參考國外案例可以得知,若可以設計一個逐年爬樓梯上升的碳價,不僅僅是納入通膨與利率考量,亦是讓管制對象可預期且容易適應。

除此之外,筆者也要再次提醒,坊間熱烈討論的碳權並非重點,亦非當前制度所必要,碳排放不會透過買賣交易就消失不見,對於企業來說,腳踏實地的盤查、管理自身的碳排放才是重點。在國內,目前僅是因為有「增量抵換」的規定才有碳權(抵換額度)的需求,在碳費先行的背景下,建議環保署重新思考增量抵換的可行性,若與碳費機制整合,也許對企業來說,會是比較簡單清楚的制度。

至於碳費收入用途,應著重以下幾點原則:

一、公開透明,並廣納民眾參與機制:如同前述的國外案例有明確的儀表板,民眾知道碳費用去哪裡,可以發揮監督的功能;此外,也可以考慮建立每隔幾年重新檢核的機制。

二、部分碳收入移轉至家戶:碳定價有累退特性,而當前物價持續上揚,收入返還家戶,減少通膨衝擊,有助於取得民眾支持。台灣過去兩年發放振興券也有類似的經驗,讓消費者認可這個政策不只是增加成本,而是人人都得到了紅包。這樣的方式不僅符合公平的原則,也有助於減少政治阻力。

三、做人民有感的調適用途:將碳收入與其他氣候調適政策做連結,如大眾運輸、運具電動化,甚至是班班有冷氣作為調適政策,有助於讓大家感受到收入妥善利用。這些都有注於提昇碳定價的社會支持。

四、低碳創新研究:在台灣目前的場景下,相關研發投資仍相當欠缺,在淨零轉型的路上,還有很多研究的基礎建設需求,也有成立專責氣候研究機構的倡議。一部分碳收入若能鼓勵低碳創新研究,會發揮更好的綜效。

碳費若收得好、用得好,能夠扮演好淨零轉型的催化劑;反之,很容易引起社會反撲。當年法國黃背心運動的爭議重點就是碳稅,研究指出,抗議者並非反對氣候政策,而是反對馬克宏政策「過於偏袒財團」的氣候政策,這經驗再次提醒台灣在碳定價中納入「公正轉型」思維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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