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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登輸了、煤炭公司贏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新氣候判決:能源轉型不能入法

拜登輸了、煤炭公司贏了!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新氣候判決:能源轉型不能入法

拜登政府輸掉氣候訴訟案。

Shutterstock

氣候變遷刻不容緩,但全球第二大排碳國卻揮刀自宮,限制行政機關要求產業潔淨轉型、減少碳排的行政權⋯⋯;這背後,其實是種反大政府的思維,政府不得強制產業採用創新氣候科技,任何大規模的創新,若無國會特別授權,都被視為無效。

最最資本主義的美國,再度展現她對「自由市場」的堅持:氣候科技不是不能做,但只能交給市場做。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繼推翻「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對墮胎權的憲法保障,推翻紐約州及他州限制公開攜槍的法律⋯⋯;6月底,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又做出重大爭議性判決:裁定美國環保署無權限制發電廠的碳排,宣告全球第二大排碳國自廢減碳武功,拜登政府要在2035年實現100%零碳電力的氣候承諾恐跳票,粉碎美國重登氣候領導地位的美夢。

權威期刊《自然》稱之為「全美15年來影響最深遠的氣候訴訟案」。拜登稱之為「另一個意圖讓我們國家倒退的毀滅性決定」。

拜登政府輸掉最重要的氣候訴訟

此案的被告是美國環保署,原告是以煤炭州-西維幾尼亞州為首的19州和煤炭公司,訴請最高法院針對《清潔空氣法》(Clean Air Act)做出解釋,目的是搶在拜登政府制定碳排標準、轉型清淨能源前先發制人,借最高法院的手將之扼殺於搖籃之中,力阻發電業脫煤。

他們認為環保署無權對整個能源業制定標準,在其解釋下,環保署的權限從規範「整個產業」限縮到僅能針對「單一電廠」。一字之差,差別是成千上億的碳排得以繼續排放。迄今,煤炭仍是美國第二大發電來源、佔22%,卻是頭號碳排元兇,2020年排放7.67億噸二氧化碳,佔總發電碳排的45%。

美國煤炭發電是頭號碳排元兇。圖片來源/Unsplash

最後投票結果,以6比3的票數,最高法院裁定,無論是環保署或任何其他行政機關,都不得提出具經濟「轉型」效果的法規,除非明確獲得國會的特別授權。
「那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因為國會失能,他們根本拿不到(授權),」哈佛大學法學教授拉札勒斯(Richard Lazarus)告訴《華盛頓郵報》

美國行政創新遭遇重大挫折

對此結果,投下贊成票的保守派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在法庭意見中說:「限制二氧化碳排放量,迫使全國不再使用燃煤發電,或許是解決當前危機的合理解方,」接著筆鋒一轉,「但國會不可能授權環保署自行制定這樣的監管方案。」

他抨擊環保署假借《清潔空氣法》中的模糊字眼擴權,並指這部半世紀前制定的法律從未明文允許環保署強迫電力公司棄煤轉投太陽能、風能或其他綠能的懷抱。

「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判決,」美國喬治城大學環境法教授海因策 (Lisa Heinzerling)接受《自然》採訪時警告這將產生寒蟬效應,「一個政府機關若嘗試用創新的解方,試圖解決一個『新的』重大問題,那麼此判例應會讓他們打住。」

投下反對票的自由派大法官卡根(Elena Kagan)反擊說,《清潔空氣法》之所以採用寬鬆的語言,正是因為它清楚地預見了環保署未來可能需要面對新的問題。

「當時的國會告訴環保署選擇『最佳減排方案』……那些字詞的選擇,顯示國會必然了解『最佳方案』會隨時間而改變,國會希望且指示環保署跟上時代。為了確保法條持續有效,『最佳方案』應與時俱進,以一種國會當時無法得知的方式。」

誰該是氣候創新的主導者?

此判例卻背道而馳,明白告訴行政機關,面對新的挑戰,但你被禁止用創新的方式迎戰。

「它必須是基於現有的,且已經證明可行的科技,」喬治華盛頓大學環境法教授格里克斯曼(Robert Glicksman)告訴美國《國會山莊報》(The Hill)記者,「環保署不能說:『好吧,來推一個野心勃勃,尚無人能達的減排規定,以推動人們開發新科技』。」

碳交易、碳捕捉和碳封存等創新氣候科技可能都會被判出局。

卡根大法官痛批投下贊成票的保守多數「對如何因應氣候變遷一無所知……卻越俎代庖,取代國會或專家機構……自命為氣候政策的決策者。我無法想像比這個更可怕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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