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企業自主減碳的碳費費率遲未公布,讓國內許多環境團體焦急不已,更質疑「碳交易跑在碳定價之前」,對企業減碳不利。環境團體21日邀集專家學者舉行記者會,直指碳定價制度的基礎沒打好,呼籲環境部加速在2023年底公告費率、明訂時程,且不應有優惠費率,建議碳費每噸至少500元起徵,趕在2030年前,逐年調升至每噸3,000元,符合歐盟ETS的碳價行情。
薛富盛喊碳費320元,環團建議500元
日前環境部部長薛富盛受訪透露,碳費起徵價格每噸約320元,且收碳費應避免造成綠色通膨,將碳費成本轉嫁至消費者身上。
環團對此表達不滿,認為環境部不該以「綠色通膨」為由,「繳碳費是本來就該做的事,推動碳定價才能啟動最多的綠色投資,」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總監趙家緯說。
趙家緯指出,根據美國環保署最新研究,每噸碳排放所造成的外部成本高達190美元(約新台幣6,000元),對照薛盛富提出的300元、僅佔5%。
台灣第一波500戶碳費徵收名單以製造業為主,依照台灣製造部門每年約1.24億噸碳排放量,500元扣300元換算下來,等於少徵收約240多億元。
台灣碳費起徵價格低、優惠空間大,2026年後產業若要接軌歐盟的CBAM,與每噸87歐元(約台幣3000元)的市場價格落差極大,對台灣整體減碳也不利。
趙家緯表示,如果能在台灣收足碳費,就不必繳給歐盟,台灣碳費基金也能用於更多氣候政策的投資。他說,若每噸起徵價格500元,並逐年增加至2030年的3000元,才有機會克服製造部門的減碳惰性,協助台灣產業接軌國際碳定價。

環境部氣候署則透過新聞稿表示,預計今年底提出子法草案,徵收費率於明年第一季提交審議會討論後,由環境部核定公告。
碳費推動慢,耗時討論優惠費率
至於前期環境部投入大把時間,與產業溝通制定的「優惠費率」,則被批為「多此一舉」。氣候署回應,碳費徵收制度設計的同時,須搭配多元政策工具。
日前氣候署署長蔡玲儀受訪解釋,優惠費率不同於一般費率,主要鼓勵企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取得碳費優惠費率。且根據不同產業將制定不同減量目標,如電子零組件、半導體業用電高,須以電力碳排為檢視指標;鋼鐵、水泥、造紙、紡織等,則是鍋爐碳排高。
氣候署再次聲明,有實質減碳業者才能申請核定優惠費率,屆時未達標業者仍須補繳碳費。
然而,氣候署視為良策的企業自主減量計畫及優惠費率,則被指為參考英國的過時政策。
趙家緯說,現在國際間談減量目標應以科學為本,IPCC推估全球減排量2030年須達減碳43%,台灣國家總體減碳目標是2030年24%,舉碳排大戶的鋼鐵業為例,中鋼則是2030年減碳22%。他認為,中央減碳目標消極,就更難要求中鋼等企業積極減碳。

蔡玲儀上個月接受聯訪曾提出,氣候署著手修訂的子法中還包含「指定目標辦法」,此法便希望不同產業提出2030減碳目標、和減量路徑。由各工會先行整合所屬產業的減量空間、提出減量目標,氣候署預計今年底初步提出製造部門總體減量目標。
針對碳費制度設計,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劉仲恩表示,台灣徵收碳費現階段有兩種優勢,一是,對產業來說,有明訂費率,也能預期碳價會逐年提升,不如碳交易市場、碳價浮動,就政策溝通上應強化「外部成本內部化」的訊息,碳費才會成為產業的減碳加速器;二是,對政府部門而言,制定碳費制度的行政成本更低,政策學習曲線也相對設計碳交易制度容易。
劉仲恩認為,碳費設計應當是簡單明瞭,讓廠商預期將有穩定且明確的價格訊息就好,「現在去討論優惠費率,反而多此一舉,把資訊變得更複雜,」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