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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是國際談判和遊說大賽 除了能源議題,開發中國家與NGOs更在意公正轉型|COP28中場戰役

COP是國際談判和遊說大賽 除了能源議題,開發中國家與NGOs更在意公正轉型|COP28中場戰役

開發中國家及NGO團體,普遍認為「公正轉型」應列為COP的常設性工作項目;然已開發國家集團普遍主張,應照OCP26決議預定在2026年結束公正轉型的工作。

UNFCCC on Flickr

很多人可能會好奇,COP已經辦到第28屆,每年舉辦難道全球氣候行動就變快了嗎?其實說穿了,COP活動的本質是一年一度的國際談判和遊說競賽,而且在這場年度遊說競賽裡,各國還會組成不同利害團體打團戰。那到底聚集將近200國的COP,會如何打團戰?這樣開會如何有效推動氣候行動呢?參與COP氣候峰會多年的台灣青年氣候聯盟(TWYCC)這麼說:

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8,於11月30日在全球十大石油生產國之一阿聯(UAE)迎來序幕。這場石轉綠的中場戰役,公佈《巴黎協定》8年來的第一份氣候行動成績單,有哪些重要趨勢、將通過哪些決議?CSR@天下不斷更新戰況 ▶▶ COP28完整專題

經歷了一周的談判,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8)第二周的議程在12月8日繼續展開。

本屆會議有幾項預定的重要目標,最關鍵的是檢視《巴黎協定》締約國們透過「國家自定貢獻」(NDCs) 所累積的減碳成果,能不能促成全球在本世紀末前控制升溫1.5℃?這項機制稱為「全球盤點」(Global Stocktake, GST),每五年執行一次。

如同學生們在每個學年度要參加期中、期末考試,企業或組織在每季要檢核績效,在聯合國氣候峰會上對於各國的減碳成果定期檢視,也將成為常態。

2023年的COP28是全球盤點第一次運作,受到各方矚目,這次盤點之所以被稱為全球減碳「期中考」,是因為全球已有共識:2030年的減碳成果將直接影響2050淨零排放能否達成。

因此,我們絕不能等到2028年的第二次全球盤點再力挽狂瀾,COP28揭示的結果,指向的會是所有國家必須加快、加大、加深力道的淨零行動。

不過,聯合國氣候峰會已經召開第28屆了,在沒有《巴黎協定》和「全球盤點」之前,締約國們是為了什麼目的而聚在一起?

參與COP就像參與我們學習或工作上的任何一場會議、活動一樣,需要先理解COP的目的和功能,「對焦期待」(expectation check) 是非常重要的。透過COP可以達成哪些事?不能達成哪些事?一年有365天,在這兩周會議之外的日子,所有國家和利害關係人必須完成哪些工作和任務,才能在當年的COP產出最有效益的成果?

聯合國氣候峰會COP的依據是「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197個締約國認同「因應氣候變遷」這個共同目標,自願加入並遵守公約的原則,也決定每年要共同召開一次大會,產出會議決議,透過國際合作、資源共享,來落實氣候解方。

也就是說,COP是產生各國氣候行動共識的場合,所有締約國透過決議,建立全球減碳的共同基線和氣候行動的標準——「我們至少要做到這樣,才能控溫1.5C喔!大家都要一起努力才行喔!」但卻不保證,來到COP參與的所有政府、利害關係人,都能夠做到共同基線所要求的事。

COP氣候峰會的核心是國際談判,利益相近國家結盟為「談判集團」

當我們確實了解COP的目的和功能,就會知道氣候峰會的核心其實是「國際談判」,各締約國的談判代表團針對各項議程和主題,早有定調各自的主張。

COPs聚集了近200個締約國開大大小小的會議,本質就像是場一年一度的氣候談判和遊說競賽。圖片來源/UNFCCC on Fliickr

國際關係的形勢多變,大會決議將如何牽動國內的經濟、社會發展?這是每一個談判代表團時刻放在心上的頭號問題。締約國將自身國家利益放在全球氣候行動之前,似乎也是無可厚非。

利益相同的國家們往往會形成「集團」(bloc) ,不僅壯大自身立場聲勢,也期待讓會議結果能夠更往自己國家的利益靠近。各國合縱連橫的原因包括所處地理區域、經濟開發程度、社會情境文化相近,也會因為國家的特定發展理念相近而結盟。每個國家都希望能確保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爭取到最適合或最優於自己在國際氣候合作的權利、義務、責任或資源。

COP的會議中總共有 11 個主要的談判集團,如開發中國家為主的G77與中國集團(G77+China)、基礎四國 (BASIC)、小島嶼國家聯盟 (AOSIS) 等。

有趣的是,在 11 個談判集團當中,只有雨傘集團 (Umbrella Group) 與歐盟是以已開發國家為主體,其餘大多由開發中國家組成。

另外,也不是所有國家所屬的集團都這麼直觀,像是韓國隸屬環境誠信集團 (Environmental Integrity Group, EIG)的一員,而大家認知上經濟高度發展的新加坡居然也屬於G77與中國集團。

各方遊說大賽將影響當年決議走向,長期參與的NGO觀察員扮演要角 

今年COP28開幕前就不斷有爭議傳出,英國《衛報》踢爆主辦國杜拜延攬石油公司的員工加入談判代表團及氣候峰會的工作團隊,大會主席賈柏 (Sultan Al Jaber) 也明確表達,他認為化石燃料產業的代表也應該在談判桌上,才能促成真正的轉型。

事實上,各國之間的遊說確實會影響COP決議走向。COP史上著名的2009年哥本哈根COP15就是一例。時任美國總統歐巴馬、國務卿希拉蕊飛到丹麥,與發展中國家為首的印度、巴西密室協商,希望能達成共識,卻仍產出被喻為「史上最糟的氣候談判」的大會結論。

大家可能會好奇,所謂談判集團間的角力,具體來說是什麼樣子?

如果有觀察COP28現場的議程和週邊會議,不難發現「公正轉型(Just Transition)」被列為相當重要的議題。

這項倡議其實最早是由國際勞工運動提出的,2021年英國格拉斯哥的COP26通過決議,首次將公正轉型的工作計畫列入公約的氣候行動,原定相關計畫到2026年結束,今年不僅要討論時程是否延續,開發中國家更提出,必須討論、釐清COP氣候峰會對於公正轉型的定義。

已開發國家集團普遍主張,應該照預定在2026年結束公正轉型的工作,開發中國家及NGO社群卻認為應該將公正轉型列為常設性的工作項目,且定義也要跳脫狹義的「勞工權保障」,擴及廣義的包容和正義,特別是針對在轉型過程中處於弱勢位置的青年、女性、低度發展國家等社群。

開發中國家強調,應該確保不同國家因應各自的情勢及發展脈絡,都能獲得足夠的資源,推動公正轉型。

台灣青年氣候聯盟的夥伴今年深入追蹤「公正轉型」的談判場次,也跟聯合國氣候青年社群YOUNGO密切合作,過程中深切感受到已開發國家對於廣義的公正轉型有所保留,其實這也可以理解,在UNFCCC「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下,已開發國家承擔負起更多氣候行動的責任,對於執行邊界或時程難以判斷的任務,通常不願貿然同意,過往討論「損失與損害(Loss and Damage)」議程,也發生過類似的角力。

COP的每一日都有數十場大大小小的會議召開或發生,長期參與的NGO觀察員非常清楚他們的目標,是要盡其所能的影響、鬆動各個談判集團和締約國的立場,強化各項決議的內涵,納入積極且明確的行動。

舉例來說,在COP28公正轉型的每一場談判會議中,都可見到NGO社群穿梭各國談判代表間,並在圓桌會議積極遊說的身影。這些NGO觀察員在COP以外的時間,就專注、持續各項遊說工作,通訊錄一打開,滿滿都是各國談判代表的聯絡方式。

COP場外都會有各式各樣的策展,對未來世代的氣候教育,也是談青年世代公正轉型的重要一環。圖片來源/UNFCCC on Fliickr

關鍵任務——仍是回到國內的氣候行動

理想上,我們都希望COP氣候峰會的討論能夠很有效率的拍板和落實,然而,受限於國際政治形勢及程序正義,更多時候,全世界只能眼巴巴地望著談判進度步履蹣跚。就公民的角度,日常所及的便是和各自的政府表達公民意志,在各自的國家、社會系統推進淨零行動和氣候變遷調適。

以台灣青年氣候聯盟為例,我們在2018至2020年提出「台灣青年氣候盤點三年計畫」,期盼透過分析、檢視國內的氣候行動,提出政策建言,補足台灣因為無法被納入UNFCCC全球盤點,毋須被要求盡到減碳和氣候變遷調適應當的責任。三年計畫的時間點是跟著《巴黎協定》的脈動,這是因為締約國決議在2018年COP24必須提出全球盤點機制的框架,並持續強化,這也是我們在當年啟動計畫的原因。

COP確實是一個會讓人覺得很魔幻的地方,氣候倡議者、產業界、各方NGOs都可能好奇氣候峰會的現場,想要身歷其境。第一次、第二次參與COP,更多的是體驗和釐清氣候峰會如何運作,但如果到了第三次以上,還是沒有明確設定在現場要達成的目標,或是連結到對於各自國家社會的氣候倡議,確實會可惜了參與會議的資源,也忽略了氣候行動的本質。

參考資料:

#廣編企劃|守護母親之河:高雄流域共好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