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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費熱門笑話:王老先生有塊地⋯⋯

碳費熱門笑話:王老先生有塊地⋯⋯

台灣成立碳權交易所後,引起一波台股碳權概念股熱潮,更讓許多人想把自己手頭上的空地拿來種樹換取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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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塊地,想要拿來種樹,可以申請碳權、拿來交易嗎?」不少民眾家裡有空著的土地,過去就是放著,但在碳權交易所掛牌、碳費即將開徵,許多人想像自己的空地可以創造碳匯、申請碳權,但,有這麼簡單嗎?

「氣象達人」彭啟明內定在520後入閣、接任環境部長,4月19日由準閣揆卓榮泰介紹亮相。彭啟明在回答媒體提問時說了一個「王老先生有塊地」的碳權熱議題趣聞,這不僅展現他接地氣的彭式溝通風格,更凸顯了他對環境圈熱議題的熟稔,以及能夠串起公部門、產業界、環境圈與一般民眾環境目光的能量。

《王老先生有塊地》是許多人都耳熟能詳的童謠,2023年蔡英文總統宣示台灣要成立碳權交易所後,不僅讓資本市場與企業對購買碳權、創造碳權高度關注,引起一波台股碳權概念股熱潮,更讓許多人想把自己手頭上的空地拿來種樹換取碳權。

不少民眾打減碳專線問我的地種樹後怎麼申請碳權?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4月12日主持「森林經營碳匯專案活動」溫室氣體減量方法草案第1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這是有關台灣本土碳匯方法學的審查會;整個4月份,本土碳匯方法學的審議還包括竹林碳匯、海草復育碳匯、紅樹林碳匯等等。

「最近王老先生很多⋯⋯」,蔡玲儀在森林碳匯審查會上就講了這個笑話。她表示,碳權、碳費與碳匯議題熱起來以後,環境部的專線電話每天都會接到十幾通詢問相關議題的電話,不少人來詢問說,「我家裡有一塊地,可以拿來種樹經營碳匯嗎?」「我種的樹可以取得碳權來買賣嗎?」⋯⋯。

蔡玲儀還特別提到這是環境部設立的減碳專線,號碼是「02-2322-2050」,由於尾四碼剛好是全球淨零排放目標時程:2050年,因此相當好記。

減碳專線是為了讓民眾或企業有獲得正確資訊管道,環保署原先已建立「氣候公民對話平台」(https://www.climatetalks.tw/)提供減碳的相關資訊,專線則提供進一步的減碳議題,例如碳盤查、查驗、碳費徵收規劃,乃至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碳匯、碳權、碳交易等。

環境部設立的減碳專線,為了讓民眾或企業有獲得正確資訊管道。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不過,蔡玲儀提醒,根據法令,自願減量的申請與進行,目前僅限於公部門與企業等機構,自然人、個人並沒有在受理申請範圍內。

自願減量專案以政府與事業為申請人

環境部依據2023年公布施行的「氣候變遷因應法」第25條第1款及第4款,於2023年10月12日訂定發布「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以作為推動自願減量專案的法源依據。

管理辦法第3條即規定:「事業或各級政府為取得自願減量專案減量額度,應自行或共同依本辦法規
定提出申請,檢具使用中央主管機關審定公開溫室氣體減量方法之專案計畫書及相關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註冊,經審查通過後據以執行,於執行完成提出監測報告及相關文件,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具實際減量成效後取得減量額度。」

森林經營碳匯並未納入京東議定書的CDM機制

4月份這一波本土碳匯方法學主要是由農業部提出,根據台灣的2050淨零轉型12項關鍵戰略,自然碳匯要於2040年達成增加1,000萬公噸碳儲量及建立農業部門碳權交易機制整體的最終目標,也驅動各級政府、企業投入經營自然碳匯。

在第一場「森林經營碳匯專案活動」方法學審議會上,審議委員們針對森林碳匯的自願減量方法學究竟是要「先求有、再求好」,未來透過實際申請案例再逐步修正,還是要「內容嚴謹、長治久安」,避免出現碳排「虛減實增」,就出現不少言詞交鋒。

自願減量的申請與進行,目前僅限於公部門與企業等機構,自然人、個人並沒有在受理申請範圍內。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可以說,第一場的自願減量方法學,是一場針對「審議方法學的方法學辯證」。會出現這樣的狀況,很大原因是森林經營碳匯並沒有納入京都議定書清潔發展機制(CDM),有審查委員認為,這就是因為國際上尚有爭議,而不少民間的碳權機構納入,也開始出現一些不良案例。

因此,在森林經營碳匯的方法學上,需要有更嚴謹的態度。

每一種自然碳匯申請都有適用條件與規範

自然碳匯的適用,有一定的條件。以小規模森林經營碳匯來說,農業部提出的方法學申請,就列出相關的適用條件,包含至少要0.5公頃以上、樹冠覆蓋率10%以上,詳細的適用條件如下:

  1. 本減量方法適用濕地以外的森林(不包括竹林與灌木林)經營專案活動。根據濕地保育法,濕地指天然或人為、永久或暫時、靜止或流動、淡水或鹹水或半鹹水之沼澤、潟湖、泥煤地、潮間帶、水域等區域,包括水深在最低低潮時不超過6公尺的海域。
  2. 森林經營專案活動土地需符合本減量方法定義的森林,即專案申請前已是森林、毗連土地面積大於0.5公頃、樹冠覆蓋率10%以上,或於原生育地之林木成熟後符合前述條件,但不包括供農作使用與都市使用的土地。
  3. 專案活動需採對土壤擾動最小為原則,並須符合水土保持及森林經營相關規範要求,不得涉及環境水文變化。
  4. 專案活動每年溫室氣體減量/移除量應小於或等於2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
  5. 專案內的森林經營活動必須符合維持土地為林業使用,不得涉及土地利用類型轉換,並須採取特定的經營活動或改變以往經營方式或伐採機制,以調整和控制森林組成及結構(如森林密度管理、疏伐及伐採),在促進森林生長、提高林木品質與產量的同時,增強森林碳移除能力及其他生態系服務功能。
  6. 除為改善林分健康而實施的森林經營活動外,不移除枯死木和地表枯落物。

所以,如果要讓手中的土地可以貢獻自然碳匯,要先看看是否符合申請人(各級政府、事業)資格、標的土地是否符合適用條件(大於0.5公頃)等,再去想像一個美好的未來。

每一種自然碳匯申請都有適用條件與規範。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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