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加入會員,專屬活動優先通知!

電價漲得動嗎?新立院上演電業修法大戰,從開放小型核電到電價凍漲都有

電價漲得動嗎?新立院上演電業修法大戰,從開放小型核電到電價凍漲都有

國民黨立院黨團提起「立即凍漲電費」案,未來電價的漲跌皆須經過立法院同意。

Shutterstock

電價漲跌得向國會報備、電力業者減碳不力將有罰則,台灣的電業自由化是加速還是倒退?

第11屆立法委員2024年2月就職、農曆年後開議,不到60天,朝野立委已提出十多個與能源相關的提案,包含電價漲跌得經立法院同意的四項電業法修正案,都在立法院的新戰場開打,也牽動台灣能源轉型、淨零永續的發展路徑。

電價未經立院審議就是行政機關濫權?

國民黨立院黨團提起「立即凍漲電費」案, 5月3日藉由「新優勢民意」將《電業法》第49條修正草案逕付二讀,未來電價的漲跌皆須經過立法院同意。

國民黨立院黨團提案指出,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2024年4月調漲電價,漲幅達11%,消費者物價指數預估將因此提升2%,經濟部此舉將加重民眾負擔、提升民生痛苦指數。

國民黨團認為,電價調整將嚴重影響全國消費者物價指數及全民可支配所得,電價漲跌的決定權應由代表人民的立法院決議,並非由少數人所訂定。由於法規規定,電價調漲皆由經濟部電價費率審議會決議後實施,決議內容無須經最高民意機關監督,恐造成行政機關濫權,為遏止行政機關濫權並彰顯民意,現行法律有修正之必要。

經濟部表示,沒有人喜歡漲電價,但是讓台電財務穩定、供電穩定,同樣也是民生必需,籲請立院及社會各界支持現有電價審議機制。

經濟部指出,現有電價審議機制考量台電成本,同時有來自消費者團體、工總、商總及學者專家等民間代表參與,已考慮民生物價、消費者權益及產業發展,是比較平衡考量的機制。

經濟部表示,讓台電財務穩定、供電穩定,同樣也是民生必需。圖片來源/catrina farrell on Unsplash 

經濟部提維持現行電價審議說帖

經濟部指出,基於三個原因,應該持續維持現行電價審議機制:

首先,立法院可透過審查台電預算,以及後續行政院提出的1,000億追加預算,充分審議台電成本支出與經營成效,台電會把相關財務資訊攤開供立院審查。但如果一年兩次電價審議會決議後,都要再送一次立法院審議,審議的財務數據與預算審查時間相近,會產生重複審查的問題。

第二,4月的電價審議平均調幅約11%,但為降低民生影響,整體調漲金額的86%是由產業負擔。如果立院透過修法凍漲,恐怕產生全民補貼產業,補貼用電大戶的問題。台電向政府爭取的1,000億元,是考量台電調漲用電大戶電價後,持續補貼住宅、小店家及衰退產業超過1,100億元的成本。目前由電價審議會通過的多元複合電價方案,較能平衡考量各方需求。

第三,電價審議應該考量台電財務成本及國內物價,若只考量政治因素,使電價長期受過度壓抑,對台電的財務相當不利,讓台電未來在新電源開發及電網強韌建設上也會受影響。

經濟部說明,不同用戶電價費率不同,讓產業用電大戶的電價合理反映成本,才能避免全民補貼大企業,並維持台灣的供電穩定。

公民團體呼籲藍白維持電價審議獨立性

電業法第49條修正案在立院逕付二讀後,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荒野保護協會等公民團體共同呼籲,不應讓政治凌駕法治與專業,要求電價審議應獨立於政治力。

綠盟資深研究員陳詩婷表示,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是2015年依據立法院決議所成立,目的就是規範台電在調整電價前必須先經委員會審議,依據法定公式、經過外部的學者與民間團體共同評估,因此呼籲藍、白立委勿將《電業法》修惡,讓政治口水戰與產業用電大戶的利益,取代電價審議的獨立性與公正性。

陳詩婷說,民間發起的「反對電價淪為政治操作,電價審議應回歸公正與專業」連署聲明,目前已累積到29個民間組織、47位學界人士加入,共同要求電價審議應獨立於政治力、且不應通過凍漲的提案。

電業法第49條修正案在立院逕付二讀後,多個民間團體共同呼籲,要求電價審議應獨立於政治力。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凍漲電價等於持續補貼化石燃料

台大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國際學位學程兼任助理教授趙家緯表示,2022年2月烏克蘭危機後,台電每發一度電的燃料成本已由2021年的1.24元增至2023年的2.62元,這兩年間發電成本的增加,92%是因燃料成本所致,絕非再生能源購電支出。他說,若讓平均電價維持在2023年的水準,將導致台電每賣一度電就賠0.9元,等於是持續補貼化石燃料的使用。

趙家緯引用國際能源總署的分析指出,台灣化石燃料補貼於2022年時大幅增加至近100億美元,為2021年的5倍,達到歷史新高,其中電力補貼更超過80億美元;2023年COP28會議中,已將「移除無效率化石燃料補貼」納入大會共識,且「推動水、電價格合理化,反映資源使用的外部成本 」是台灣永續發展目標的具體指標,停止對化石燃料補貼早已被列入國家人權行動計劃。

趙家緯強調,若國民黨跟民眾黨自我標榜重視永續發展、氣候變遷與人權,卻阻擋此次電價調整,降低化石燃料補貼,就是種政黨的漂綠行為。

電價合理調整,勿讓民生繼續補貼用電大戶

趙家緯強調,過去兩年電價調漲與十年前的調漲方式大不相同,2023年工商用戶電價首次高於民生用戶,將過去長期讓民生用戶去補貼工商大用戶的情形矯正回來,以「共同但有差異的責任」原則去調整電價。他呼籲藍、白陣營不應繼續昧於事實、阻擋電價合理化的進程。

荒野保護協會專員黃嘉瑩則質疑,立委要凍漲電價為的不是一般小民而是用電大戶,此次電價漲幅較高的是用電量高的用戶,住宅用電1001度以上漲幅為10%,產業用電漲幅則依據用電成長趨勢、用電量等,細分7%到25%的級距。他說,若凍漲電價,真正照顧到的是把電當免費資源、用電量超高的家戶,以及擁有最多資源進行節電的用電大戶。

黃嘉瑩強調,合理調整電價,才能有效減少因管理不當而導致的能源浪費,譬如台達電透過加強管理能源使用效率,以最少支出達成5年節能50%;新北市政府的「節能路燈換裝計畫」透過淘汰老舊路燈以及優化路燈資訊管理系統,將年省2,000萬電費。他說,合理調漲電費、取消對化石燃料的補貼,不但能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更促進節能科技發展,並強化用電大戶的能源管理,進而減少電費支出。

荒野保護協會專員黃嘉瑩質疑,立委要凍漲電價為的不是一般小民而是用電大戶,此次電價漲幅較高的是用電量高的用戶。圖片來源/ Hannah Tu on Unsplash 

強化能效與再生能源才有益因應電價波動

台大社會學系副教授劉仲恩指出,台灣電價長期偏低,依據家庭收支調查報告,電費與瓦斯費占家庭所得收入的比例約為1.2%,與韓國的2.8%以及日本的4.3%相比,台灣一般住宅的能源支出負擔比例明顯較低。偏低的電價無法讓消費者感受到真實的發電成本,也不利各類型節能科技與能源服務業的發展,阻礙台灣邁向淨零轉型。

劉仲恩強調,應釐清台電虧損與再生能源的關係,包括聯合國在內的許多國際機構都指出,再生能源已成為成本最低的發電方式,太陽光電在過去十幾年間成本已經下降超過9成,相關討論不應該將台電虧損與發展再生能源作連結。

美國商會在去年的能源白皮書也指出,台灣電價波動的根本原因在於高度仰賴能源進口,因為俄烏戰爭,預期台灣電價會合理上漲,該文件建議增加提升能效、能源基礎設施的投資,也特別大篇幅提到台灣需要提供加強再生能源的發展。

台灣電價波動的根本原因在於高度仰賴能源進口。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強化住商節電政策與弱勢配套才能真正顧民生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專員唐偉傑指出,這次的電價調整平均漲幅為11%,然而每月用電量在500度以下、佔比85%的戶數每月電費漲幅為3%至5%,每月電費支出平均最多增加不超過50元。他說,台灣16年以來民生用電330度以下費率不曾調漲、甚至比20年前還低,2022年台灣民生電價更是全球第五低。

唐偉傑表示,台灣的耗能產業也因為電價太低,導致投資節能設備難以回收,民生用電也缺乏節能產品的創新與發展,限制了「能源管理服務業」的新興產業發展。

唐偉傑強調,家扶中心調查,逾6成的弱勢家庭曾繳不出水電費,且月收入25000以下的家庭,能源支出就佔了總支出10%以上。他呼籲立法院放對重點,好好討論如何照護能源弱勢,落實配套,而非單靠一昧的靠「凍漲」這種全民皆輸的做法。

如何照護能源弱勢,落實配套,才是電價機制調整重點。而非單靠一昧的依靠「凍漲。圖片來源/Markus Winkler on Unsplash 

藍營立委提案開放小型核電廠

不只計畫修改電價漲跌機制,國民黨籍立委翁曉玲等人也提案修改電業法第5條,要開放事業得經營小型核電廠。

翁曉玲等人提案指出,國際社會已將核能列為解決氣候變遷議題的關鍵角色,歐盟議會更在2022年7月宣布「核能」是對氣候友善的乾淨綠能。但檢視我國2023年能源結構,核能發電占比僅7%,高碳排的火力發電占比卻高達近8成,顯與國際趨勢背道而馳。

此外,核能技術日新月異,現在已發展出第4代新型小型模組化反應爐(Small Modular Reactor, SMRs),具有高安全性、建設成本低的優點。為符合國際淨零碳排趨勢,降低企業及民眾的電力成本負擔,維持核電作為我國能源選項之一,爰擬具「電業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開放事業得經營小型核電廠,使國家能源供應穩定且更為彈性,並實現淨零碳排目標。

國民黨籍立委翁曉玲等人提案修改電業法第5條,要開放事業得經營小型核電廠。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發電業者沒達到電力係數改善最高罰1500萬

另一個已通過一讀的電業法第74條修正案,則提高對台電降低發電碳排係數的要求力道。

電業法第74條規定,包括沒有提供必要供電、同意饋線接線等,將處罰電力業者150萬以上、1,500萬以下罰款,且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在提案中指出,電業法第28條公用售電業銷售電能給用戶時,其銷售電能的電力排碳係數應符合電力排碳係數基準,並向電業管制機關申報。前項電力排碳係數基準,由電業管制機關依國家能源及減碳政策訂定,並定期公告。

提案書表示,經濟部於2023年6月公布2022年度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審定2022年電力排碳係數為每度0.495公斤二氧化碳當量(CO2e),仍明顯高於未來2025年基準的每度0.424公斤CO2e。

提案立委指出,為因應國際碳管制挑戰,政府規劃在能源轉型基礎上,應逐步朝淨零轉型邁進。爰提電業法第74條條文修正草案,以有效督促公用售電業者應依國家願景積極改善電業結構,並應符合電業法公告的電力排碳目標。

不只要修改電業法,還有能源管理法、天然氣事業法、再生能源管理條例等能源相關修法,都將牽動台灣的能源轉型,也成為520新政府就職上,馬上就要面對的一大挑戰。

#廣編企劃|信邦電子推動水資源教育,員工實踐永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