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董事新制即將上路,金管會也將發布金融業反漂綠指引,立法院財委會建議上市櫃企業強制設立永續委員會,台灣企業永續ESG治理即將進入法規強化新年代。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30日邀請財政部長莊翠雲、金管會主委彭金隆率所屬相關單位就「如何精進ESG制度評鑑、永續報告書及公司治理評鑑制度,並導引金融機構落實放貸及貸後管理工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上市櫃企業是否該強制設立永續發展委員會?
財委會主席、民進黨籍立委郭國文指出,企業的公司治理評鑑有優等生、表現較佳的企業,但也有評鑑獲得優等生的企業還是出現違反法規的案例,主要是因為公司治理等評鑑的是落後資訊,也顯示有些企業的經營階層對ESG的重視態度還有待加強。他質詢金管會,是否可以比照上市櫃企業董事會下強制設立薪酬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的規定,要求強制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答詢表示,上市櫃公司董事會強制設立的審計委員會等,都有相關的發展與背景,金管會目前對永續發展的要求比較多的都是鼓勵與導引。他說,可以評估永續發展相關ESG制度是否是一個重大且持續的發展,評估規範上市櫃公司強制設立。
郭國文強調,包含台灣指數公司等的評鑑都是事後指標,還有企業的永續報告書,應該要如同企業財務報表一樣重要,需要有人第三方認證;報告書如有隱匿、虛偽不實,也應該要有相對罰則。他說,目前主管單位、民間機構等的永續評鑑標準不一,像是對水泥的碳排規範,環境部在水泥熟料的碳排放係數規範的是每公斤0.821就與評鑑系統要求不同,希望可以統一。
彭金隆答詢說,上市櫃企業的永續ESG報告書目前依規定有交易所與櫃買公司進行審閱,企業的永續資訊揭露如果有隱匿或虛偽不實,在永續報告書內揭露的有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定處理,如果是在股東會年報會上揭露的則有證交法規範,會要求必須正確、透明揭露。

金融業防漂綠指引6月底前公告
彭金隆也補充,金管會近期將會公告有關金融機構防漂綠的指引。
為防止金融業「漂綠」,國際間已有許多防漂綠規範,金管會擬定參考指引草案,預計6月底前上路。
根據中央社報導,未來本國金融機構永續聲明須落實5大原則,包括金控業、銀行業、證券業、期貨業、投信投顧業、保險業、票券業均須一體適用,海外分行及國際金融集團在台子公司亦要適用。5大原則包括:
- 永續聲明宜真實正確且有證據支持,禁止誇大對社會及環境正面影響,並應定期審視聲明正確性,與時俱進確保聲明仍具足夠證據支持並反映實際事實。
- 永續聲明宜直接並易於理解,避免使用一般人難以明白的專業術語、模糊或籠統的語言,在金融業使用與永續相關的圖像、標誌或顏色時,要確保視覺元素與聲明具一致性,避免產生誤導。
- 永續聲明內容宜完整衡平,不遺漏或隱藏重要訊息,金管會不樂見象徵性揭露及選擇性揭露,金融業在呈現永續正面訊息時,若同時存有可能對永續產生負面影響的訊息,應一併提供。金管會在此原則下,明文列出金融業不宜僅以碳抵換宣稱具永續特徵。所謂「碳抵換」,即指金融業為抵銷所產生碳排而執行的行為,例如購買碳權。金管會強調,企業應自己先減碳,減不下來的額度,才適合購買碳權進行碳抵減,這是國際共識,因此,金融業不宜僅以購買碳權等碳抵換行為,即宣稱為自身落實永續。
- 永續聲明涉及比較時,目的應是讓消費者或投資人能在資訊充足下作選擇,而非以打壓對手為目的,因此比較應公平且具可比性,金融業並應適時監控行銷行為,避免行銷噱頭出現與實際不符的情況。金管會舉例,有業者聲稱自家提供「最環保的綠色信用卡」,但沒有資訊支持其與所有綠色信用卡相比,如何對環境產生最正面影響,且該業者未提出證據支持其永續聲明、未明確解釋比較基礎等,即屬可能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 永續聲明宜確保符合永續規範,若使用外部永續資料,金融業應對資訊提供者進行盡職調查,並應進行風險監控確保投資決策確實符合永續聲明。

獨立董事新制上路,獨董人才受矚目
民進黨籍立委吳秉叡質詢有關獨立董事新制指出,2024年實施獨立董事新制,包括初次IPO、實收資本額逾100億、金融業等,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三人,且不能低於董事會成員的三分之一,同一獨立董事不得連續擔任超過三屆。他質疑,台灣有這麼多獨立董事可以用嗎?
彭金隆答詢,在證基會的獨立董事人才庫中,目前有1,500位符合資格的候選人;且依規定一個人可以兼任四個獨立董事,相當於有6,000個獨立董事可以選任。但他也說,各公司會依據產業需求、公司需求選任適合的人才擔任獨立董事,目前的人才庫應該可以滿足企業的需求。
根據證基會說明,獨立董事的選任及限制如下:
- 上市櫃獨立董事候選人採提名制並載明於章程,由股東選任,兼任不得逾三家,若屬金融控股公司或上市(櫃)投資控股公司的獨立董事兼任該公司100%持有的公開發行子公司獨立董事,兼任超過一家者,其超過之家數計入前述兼任家數。
- 獨董任期,自2024年起,上市(櫃)公司獨立董事任期半數以上連續任期不得逾三屆(自2027年起上市(櫃)公司獨立董事全體連續任期均不得逾三屆)。
- 獨董資格:取得下列專業資格條件之一,並具備五年以上工作經驗,且無公司法第30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有關專業資格,包括;
- (1)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關科系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
- (2)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的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
- (3)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的工作經驗。

永續金融階段性目標是協助淨零轉型
彭金隆在報告中指出,金管會推動永續金融是為了整合金融資源,支持淨零轉型及永續發展,透過金融業的資金、金融商品與議合等影響力,及透過上市櫃公司串聯供應鏈,引導金融市場及整體產業重視氣候變遷與社會議題,促使企業追求成長的同時亦兼顧ESG永續發展。
他說,金管會參考國際間永續金融主要作法及國內推動概況,2022年3月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2022年9月發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3.0」,及為推動企業積極實踐永續發展並揭露碳排放數據,2023年3月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2023年」。相關作法如下:
一、透過公司治理評鑑及永續報告書,提升我國資本市場競爭力
- 持續精進公司治理評鑑:為加速推動上市櫃企業公司治理,證交所自2014年起辦理公司治理評鑑。評鑑架構參考G20/OECD公司治理原則,包括「維護股東權益及平等對待股東」、「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提升資訊透明度」及「推動永續發展」等構面,每年由本會、證券周邊單位代表及外部學者專家共同組成之「公司治理評鑑委員會」定期檢討精進指標,且運用評鑑結果編製公司治理指數並定期更新指數標的公司,提供投資人參考。
- 近半上市櫃公司已編製永續報告書,2025年都須編製
現行國際投資人及利害關係人日益重視永續相關議題,近年金管會督導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推動強化永續報告書相關措施:
- 擴大強制編製永續報告書之公司範圍:自2023年起,資本額20億元以上的上市櫃公司應編製永續報告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申報2022年度永續報告書的家數計有887 家,含強制申報者574家與自願申報者313家,佔全體上市櫃公司家數約50%。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已進一步要求自2025年起全體上市櫃公司均應編製永續報告書。
- 強化永續報告書揭露內容:為引導企業淨零轉型,2023年起上市櫃公司應於永續報告書以專章方式揭露氣候相關資訊,包括溫室氣體範疇一及範疇二排放情形。2024年增訂上市櫃公司應自 2025年起分階段揭露溫室氣體減量基準年、減量目標、策略及行動計劃。
- 永續資訊納入內部控制制度:為提升公司蒐集、運用、編製永續資訊能力及品質,2024年4月22日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要求上市櫃公司應將永續資訊管理作業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並列為年度稽核計畫的必要稽核項目。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已配合修正「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範例,協助企業依實務狀況建立永續資訊管理之內控制度。
- 強化永續報告書審閱機制:因應近期上市櫃公司發生勞工安全與環境安全相關重大事件,金管會督請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持續擴大永續報告書審閱廣度及深度,例如依據上市櫃公司所屬產業特性,採取風險基礎方法(RBA),選定特定受查公司進行深入查核,上市櫃公司每五年至少被選定為受查公司一次。
- 建置ESG數位平台,協助上市櫃公司編製永續報告書:證交所已建置新版ESG數位平台,並於5月6日上線,包含永續報告書產製功能,主要是因應2025年上市櫃公司均需編製永續報告書,輔助企業編製暨減輕資訊揭露負擔。

二、導入永續金融評鑑等制度,發揮金融市場影響力
- 為完善永續金融生態系,參考國際標準及國內金融業發展進程,2023年開始辦理永續金融評鑑,評鑑對象為金融機構,初期僅公布銀行、證券商及保險公司三業排名前20%的金融機構名單。評鑑內容包含「永續發展綜合指標」,及「環境、社會、公司治理」三支柱指標構面,目前正辦理第二屆評鑑作業,期能提升金融機構在淨零轉型及永續發展的力道與影響力,發揮標竿功能,帶動同業或其他產業在永續議題各面向的深化應用。
- 為讓金融業者在擬定永續經營策略及採取行動時,支援產業淨零轉型及保護環境,永續金融評鑑指標設定,包含了監理期待的引導作用,例如了解金融業在辨識客戶面對實體及轉型風險情形、促進客戶制定淨零方案並加速永續轉型方法、將客戶風險納入評估及管理決策程度、鼓勵客戶對自然生態保護推動等,以促使金融業了解客戶ESG辦理情形並與其溝通議合,共同投入永續發展。
- 金融業本身碳排放(範疇一及範疇二)不高,主要碳排放來自投融資企業排放量(範疇三類別)。為引導金融業投融資企業減排,推動金融業依時程揭露及確信範疇一、二及三碳排放,並鼓勵金融業透過與客戶互動議合的方式,瞭解其排放情形,做為訂定減碳策略與目標之基礎。
三、協助金融業取得企業ESG相關資訊
- 金融機構於投融資評估、計算碳排或與客戶議合時,需先瞭解企業的主要經濟活動與ESG相關資訊,金管會已請聯徵中心建置企業ESG資料整合平臺,蒐集、介接企業ESG相關資訊(例如:用水、用電、碳排等)及永續分類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中相關數據。聯徵中心已請金融機構於授信時,洽客戶以填答問卷方式,自2023年9月25日起,將上開資料報送至平臺,後續將視資料累積情形,提供會員機構查詢,及對外提供產業數據。
- 因應國際永續發展趨勢,對環境、社會及治理等ESG資訊需求漸增,金管會督導證交所參考國際永續相關準則,於2024年5月6日推出新版ESG數位平台,內容涵蓋全體上市櫃公司的「企業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ESG)資訊」、「永續報告書」、「溫室氣體排放及減量」及「永續經濟活動」等,應申報ESG指標數由29項擴增至97項,以提升整體市場永續資訊透明度。

公股銀行放款光電產業納入ESG追蹤機制
財政部長莊翠雲補充,財政部強化金融業貸後管理機制確保落實執行ESG,公股銀行貸後持續關注借款人資金用途是否符合規定,並透過查詢相關機關(構)網站,瞭解授信戶有無於授信期間違反環保、工安及主管機關相關規範,以確保授信戶各項營運活動均落實執行ESG原則。
莊翠雲強調,有關光電產業貸後管理,俟經濟部訂定相關規範並建置平臺揭露相關資訊後,公股銀行貸後管理機制亦將納入查詢該平臺資訊。倘授信戶發生違反ESG的重大情形,或為高風險者,將啟動相關控管機制,例如要求授信戶出具獨立第三方機構的環評報告並予定期檢視、貸放合約期間是否遭主管機關裁處,及擴大並強化檢核工安案件範圍等,以追蹤授信戶改善情形,並採行利率加碼、減少額度、停止動用或視為到期等相關措施,確保授信戶符合ESG永續金融相關規範。
莊翠雲說,財政部推動ESG倡議平臺,除按季追蹤該平臺35項具體執行方案辦理情形,並列入公股金融事業負責人績效評鑑外,亦於每季召開的金融業務研討會,適時督導公股金融事業落實ESG理念,積極推行永續金融。
彭金隆則強調,永續發展議題需要跨域、跨界的共同合作,將持續透過公私協力,完善永續金融生態系,期能透過金融市場的力量,促進金融機構及企業強化治理、自發性地實行節能減碳,驅動產業共同落實減碳轉型,達成我國2050淨零碳排及永續發展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