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公布台灣版其他有效區域保育措施(OECMs)認證方案,符合復育瀕危動植物等七大生物多樣性價值可提出申請。場域可申請保育共生地認證,以資助、技術或其他方式支持認證場域經營管理則可獲頒OECM支持證明,即日起開放申請,首波申請至2025年8月15日止。
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要求各國2030年須有30%國土面積受到有效庇護的目標,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6月6日宣布「保育共生地認證方案」正式上路,呼應生物多樣性公約昆明/蒙特婁框架提出的OECMs(Other effective area-based conservation measures其他有效的區域保育措施),將廣邀里山社區、企業、民間團體及機關學校公私協力,打造無保護區之名但具保育之實的生物多樣性場域空間,達成30%陸域獲有效保育的目標。
農業部次長杜文珍指出,生態保育、自然永續不是只有在保育區才能進行,只有你有一塊地,不管是在農村、高山、城市,都有機會成為生態保育的一份子。她說,OECMs不是只保育生物,更重要的是在地的精神、文化、景觀,達成人類與環境的共榮共生。

林華慶:保育共生地是有人、有自然的共生場域
目前我國依據各類自然保育法規設立的自然保護區域,已涵蓋近1/5的陸域面積,形成「中央山脈保育廊道」,有效保護中高海拔森林生態系。然而,國有林外的淺山、平原與海岸地區,因人口稠密,長期人為開發導致棲地流失與破碎化,衝擊生物多樣性與生態系服務功能。
林華慶表示,為因應此挑戰,該署自2009年起開始推動淺山地帶的重要農田生態系復育,2011年導入「里山倡議」,並以「社區林業」為基礎,鼓勵在地社區維護自然資源,營造具保育功能的永續農田生態系,成為無保護區框架,卻有保育區功能的空間場域。他說,2018年起更啟動「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並搭配生態服務給付方案,將棲地保育行動從國有林區向外擴展,期以藍綠廊帶串連淺山、平原至海岸的各里山保育節點,形成全國尺度的生態網絡。

林華慶指出,我們的目標是2030要達到自然正成長,30%的陸域、海域獲得有效保護是重要手段,另有30%要能建立可連結、可復育的生態系。他說,2024在哥倫比亞舉辦的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峰會COP16,就看到許多國家劃設保育區,絕大多數是公有地,但很強調要尊重在地居民的傳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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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OECM可中途調整,土地使用不會被綁住
如果不依法劃設,要如何界定具有保育價值?林華慶說,只要確保生物多樣性資源可以長期、永續獲得維護,以及在地相關價值、文化等可以被保存,就是保育共生地。他強調,保育共生地是人與自然共生的場域,不是排除人的區域。也因此,申請了OECM的場域也不會因此就被綁住,還是可以改作其他用途,中途可以調整。
不同於傳統的法定保育區,台灣的陸域OECM命名為有人、有生物的「共生」。林華慶說,林業及自然保育數盤點了許多場域,像是國有林已經有19%變成各種保護區,但還有廣大的145萬公頃,其中很大比例是保安林,這部分也在嚴格的保護與開發限制之下;第三各就是要推動OECM,積極與各界推動保育共生地。
林華慶說,自然資源最末梢的是都市,但串連廊道、節點也可以申請OECM。他舉例,像是科學園區或工業區的綠地,也可以營造水域、庇護所等。只要針對一個完整的生態系,透過調查與監測,保護可量化的生物多樣性資源,都具有成為OECM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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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華慶:OECM是企業實踐ESG非常好的路徑
林華慶指出,OECM是一個生物多樣性議題主流化的手段,沒有最小面積限制。但台灣一開始會謹慎一點,不會像有些國家連大樓的空中花園也認證。他說,中華電信、中油、台電等企業都有詢問過OECM的方案,可以幫助閒置土地獲得新價值;台灣要超過30%不是問題,甚至可以到40%。
林華慶表示,申請OECM要提交計畫,但計畫書不是這麼呆板的論無形式,林保署會協助有意申請者,計畫書不能太寬鬆但也不是要美化。他強調,OECM是結果論,重點是五年後去檢核時,對生物多樣性是否有貢獻。
林華慶說,OECM不是法定保護區,當然也不會有公權力執行的問題,但OECM的認證申請要是土地所有權人的同意與態度上的積極性,這代表促進生物多樣性是大家有共識的。他相信,永續的意識是會內化的, OECM雖然是一種名稱,但會引導人類生活朝向生物多樣性的保育發展,對2030自然正成長的目標都有幫助。
林華慶說,有非常多企業期待藉由OECM實踐ESG,這對企業是非常好的路徑。過去兩、三年,已經有企業詢問說,他們有自有土地,不會開發工廠,不會作其他目的開發,要如何營造生物多樣性資源?他相信,企業會是OECM很大的潛在參與者,其他就是農村部落、山村,企業一旦參與經營出現更多物種,對自然正成長就會更了解、內化,

林保署期望OECM可拓展台灣實質保育空間
林業保育署強調,不同於依法劃設的自然保護區,OECMs對土地的使用方式並無任何法規的限制,但必須能展現長期且穩定的生物多樣性保育成效,也不損及經濟、社會與文化等多重價值,這與林業保育署近年於國有林區之外推動的各項棲地保育政策不謀而合。

也因此,將我國認證的陸域OECMs稱為「保育共生地」,以標識此為人類生活、經濟生產與生態保育和諧共生的場域。
林業保育署評估,「保育共生地認證方案」將有助引導土地所有者或經營管理者營造兼顧生物多樣性資源保育的場域,也特別期盼位於國土綠網關注區、保育軸帶內,以及其它具珍貴生物多樣性資源的公、私有土地場域,都能加入保育共生地認證的行列,共同拓展台灣在保護區外的實質保育空間。

首波保育共生地認證,自即日起至114年8月15日受理申請。凡國、公、私土地所有人、經營人或使用人,只要其經營場域具重要生物多樣性價值或具有營造潛力者,均可提出申請。關注ESG實踐的企業,如透過經費、技術或其他具體方式支持,也可獲得保育共生地支持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