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加入會員,專屬活動優先通知!

環境部發布循環產品及服務推動要點,鼓勵業者申請取得循環標誌,引導民間與政府綠色採購

環境部發布循環產品及服務推動要點,鼓勵業者申請取得循環標誌,引導民間與政府綠色採購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公告「循環產品及循環服務推動作業要點」。

Shutterstock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公告「循環產品及循環服務推動作業要點」,規範循環標誌制度以鼓勵產業生產符合循環經濟的產品,並提供判斷依據引導公私部門與消費者綠色採購。首波預計公告紡織、塑膠、玻璃、循環服務及無機材料五大類品項,標誌授權期三年,可展延一次 ;服務類則需具備重複使用、維修、租賃或保固等循環特性 。循環署將每年追蹤產銷實績並公開資訊,以落實減碳、減廢目標 。

循環署表示,為強化產業綠色轉型,鼓勵企業投入循環經濟,生產具減少資源耗用、全回收材質或使用再生材料之產品;同時推廣包裝容器重複利用與維修服務,以延長產品生命週期。期透過消費市場轉型,達成提升資源使用效率與廢棄物減量之目標。

循環署表示,要點明確規範了循環特性的認定範疇,舉凡能減少天然資源使用、採行單一材質以利全回收、使用再生材料製成,或是可透過重複使用與維修來延長生命週期的產品與服務,均可向循環署申請使用循環標誌。藉此協助企業提升產品的辨識度與市場競爭力,更能作為消費者與公私部門的採購憑證,讓綠色消費變得更加簡單直觀。

循環署說明,循環標誌使用權之申請程序分為形式審查與實質審查二階段,申請文件著重循環產品與服務等營業實績或生產說明。另為利業者提出申請,若符合公告之品項與技術規格,以形式審查書面審認方式為原則。

而循環標章的授權期限為三年。期滿前三至六個月可申請展延,並以一次為限、期限同樣為 三年,逾期需重新申請 。

紡織、塑膠、玻璃容器、循環服務、無機材料五大類率先採用

首波循環產品及服務品項預計於五月底前陸續公告,包含紡織品、塑膠類、玻璃容器、循環服務以及無機材料等五大類,涵蓋多元產品及服務型態。循環標誌原則可使用3年,如無技術規格之調整,最多可展延一次使用六年。

除推廣及鼓勵各業者申請取得循環標誌,循環署也將同步宣傳推廣公私部門循環採購媒合推廣,及一般消費者可優先選購循環標誌產品及服務。

例如在環境部2026年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項目,已增列納入公私部門採購循環標誌產品及服務之採購金額;循環署表示,期待能以公帶私,帶動臺灣各企業轉型發展循環經濟與形塑循環型社會奠定基礎。

為利各界了解作業要點之運作管理及後續申請循環標誌核發與使用之作業程序,循環署定於5月12日、15日及18日分別辦理北、中、南三場次說明會,針對申請流程與首波公告之循環產品及服務品項、技術規格審認原則等內容進行深度介紹,亦同時提供業者諮詢服務;線上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tyPJYL9K2CLhaD4UA

#廣編企劃|守護母親之河:高雄流域共好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