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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污染、重大職災企業仍獲頒永續獎,環團憂漂綠漏洞恐衝擊國際競爭力

高污染、重大職災企業仍獲頒永續獎,環團憂漂綠漏洞恐衝擊國際競爭力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發布《2026企業永續追蹤報告》,指出部分民間永續評選機制過鬆,恐成企業漂綠漏洞。

綠盟、TCAN

TCAN與綠盟共同發布《2026企業永續追蹤報告》指出,台灣部分永續評鑑機制過於寬鬆,已淪為企業漂綠漏洞。尤其,多家獲獎企業涉及環境污染、重大職災等爭議,且減碳進度與綠電使用率,明顯落後國家政策目標。環團呼籲政府與評鑑單位應全面檢討永續獎評選標準,強化對污染、工安與減碳成效的實質審查,避免永續獎淪為企業形象包裝工具。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與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發布《2026企業永續追蹤報告》指出,近半數獲獎製造業企業涉及環境或勞動法規違規。其中,在TCSA台灣企業永續獎的製造業得獎企業中,近四成曾違反勞動法令,甚至包括發生死亡職災等重大工安事故的企業;在環境面向上,也有約五分之一企業有違規紀錄。

報告指出,多家高碳排得獎企業在減碳、綠電使用與脫煤轉型上的表現,同樣落後國家政策目標。環團警告,若永續評鑑機制缺乏對污染、工安及實際減碳成效的檢視,將與國際反漂綠及供應鏈淨零趨勢嚴重脫節,不僅無助於國家減碳目標,更可能削弱台灣產業在國際綠色供應鏈中的競爭力。

國際上如何設下一層層的防漂綠規範?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張趙指出,國際防漂綠主要分為三個層次:

  1. 規範架構:包括《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ILO勞動公約;
  2. 強制性法規:歐盟《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指令》(CSDDD)與德國《供應鏈盡職調查法》等;
  3. 供應鏈行為準則:如蘋果公司、責任商業聯盟(RBA)等品牌商的要求。

張趙表示,這些跨國永續規範正逐步成形並具強制力,若企業無法符合要求,將可能被排除於國際供應鏈之外;然而,台灣許多企業甚至連最基本的在地法規遵循都未達標。

報告指出,2025年度四大永續獎得獎的113家製造業企業中,近半數涉及環境或勞動法規違規,其中TCSA得獎企業違反勞動法規的比例更高達四成。

張趙強調,職業安全是國際勞動規範的核心,但中鋼、中油及東元電機2024年接連發生員工死亡職災,卻仍獲頒台灣企業永續獎。他直言:「死亡職災是最嚴重的人權侵害,在國際社會中,企業通常會被要求啟動盡職調查,但台灣的永續評鑑機制卻仍讓這些企業持續獲獎。」

國際勞工組織(ILO)早在2022年即將「安全健康工作環境」列為核心勞動權利,《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及《職安法》第25至27條,也明定企業須對承攬鏈職災負連帶責任。然而,承攬鏈職災的「黑數」卻往往僅被簡化為永續報告書中的單一數字。

高污染企業仍獲獎會產生什麼問題?

在氣候轉型方面,國際淨零科學標準、聯合國氣候報告及國際能源署(IEA)皆已訂定鋼鐵、水泥等產業低碳製程的淘汰時程,但部分台灣高耗煤企業的燃料結構幾乎未見改變,卻仍年年獲頒永續獎。

張趙舉例,欣興電子作為全球AI伺服器載板的重要供應商,自2014年起連年獲頒TCSA永續綜合績效獎,但近三年卻屢次違反水污法。其中,欣興新豐一廠2024年5月因銅排放超標七倍遭裁罰310萬元,距離上次限期改善甚至不到半年;此外,該廠四年間還發生四次火災,但其永續報告書中的改善策略卻多年如一。

身為國營事業的中油也長年名列空污裁罰大戶,永續報告書自訂「30萬元以上重大裁罰」揭露標準中,實際違規案件高達89件、累計罰鍰達2,423.5萬元,但僅揭露18件空污違規裁罰、逾八成違規未對外揭露。同年度,中油另發生兩起火災、六次製程異常導致重大空污,以及13件職安疏失造成3人死亡,卻仍持續獲頒TCSA永續獎。

張趙表示,若連國營事業都未積極推動轉型,台灣整體淨零進程勢必受到拖累;若永續評鑑門檻長期低於國際規範,也將形成制度漏洞,進一步削弱台灣製造業在國際供應鏈中的競爭力。

獲獎排碳大戶表現落後國家目標 半導體綠電不足恐衝擊競爭力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表示,本次調查中共有38家高排碳企業獲獎,其中36家獲得TCSA台灣企業永續獎或氣候領袖獎。然而,檢視這些被視為標竿的企業後發現,有6家至今未提出2050淨零目標,另有11家的2030年減碳目標,未達國家「2030減碳28%±2」政策方向。

在再生能源使用方面,28家企業的2030綠電目標未達政府30%政策門檻;其中13家企業2024年再生能源使用率甚至不到1%,更有6家完全未使用綠電。此外,有20家企業能源效率進步率低於工業部門平均,另有28家未明確揭露是否履行「用電大戶條款」義務。

曾虹文指出,燃煤仍是碳排與空污最大來源,但去年仍有9家持續使用燃煤的企業獲頒TCSA獎項,其中8家未提出具體脫煤時程,5家企業用煤量甚至增加。包括中石化用煤量年增三倍,獲得「氣候領袖獎」的遠東新世紀,用煤量也增加近三成。

他進一步表示,半導體是台灣用電量最大的產業,約佔台電營業用售電量的 21.54%、全台總售電量的 16.83%,碳排量則佔全台15%、居台灣製造業第三大。半導體的碳排放主要來自電力使用,倘若無法提高能源效率及擴大再生能源使用,不僅影響台灣電力供需與能源轉型,整體減碳成效也會大受影響。

然而,42家半導體排碳大戶中,高達八成五能源效率進步率低於2%,近八成企業的2030綠電目標未達30%政策門檻;11家獲獎標竿企業中也有7家未達標,2024年再生能源使用率超過10%的企業更僅有3家。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曾虹文表示,多家獲獎半導體企業綠電使用不足。圖片來源/綠盟、TCAN

曾虹文警告,蘋果、微軟、輝達等國際科技品牌皆已承諾2030年達成100%再生能源使用,英特爾也提出2030年全面使用綠電目標,若台灣半導體供應鏈無法加速能源轉型,恐逐漸失去國際綠色供應鏈競爭力。

他指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的評選機制,對於達不到國家目標,甚至燃煤量增加的高碳排企業仍給予肯定,不僅與國際趨勢脫節,也可能淪為漂綠結構的一環。因此,他呼籲各大永續獎項應將國家減碳政策、燃煤退場時程與替代燃料規劃納入評分門檻,才能真正鼓勵企業落實減煤與減碳。

建構脫煤機制與低碳市場 驅動產業淨零轉型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員方鈺宜指出,未來兩年隨著 IFRS S2 的導入,企業揭露因應氣候風險與機會的轉型計畫將成為必要作為,永續獎項亦應從表揚資訊揭露,轉向以轉型內容的實質檢視作為評選依據。

他表示,依照IFRS S2架構,企業轉型內容應涵蓋氣候治理、風險與機會情境分析、範疇一至三排放、資本支出配置、減碳路徑,以及氣候相關財務影響等內容。除了對上述項目進行評估外,對高排碳產業而言,「減煤」更是最具實質減排效果的關鍵,因此永續評鑑應將產業用煤與氣候績效連結,鼓勵企業積極尋求低碳熱能替代方案。

方鈺宜舉例,歐盟目前已推動工業熱能電氣化,例如德國化工大廠巴斯夫(BASF)建置大型工業熱泵,預計其供應蒸汽的排放量將減少高達 98%;而用煤量第二大的鋼鐵業,則因冶金煤作為製程還原劑使用,整體產業需脫離高爐轉爐的一貫煉鋼製程,才能達成深度減碳目標。

因此,須將可作為還原劑、取代用煤的氫能直接還原鐵煉鋼技術納入技術布局,並同步規劃仰賴煤炭系統的高爐退場機制,才有可能大幅減煤,進而減碳並達成氣候目標。

她也呼籲,政府應儘速更新「製造部門2030淨零轉型路徑」,並納入於 2025 年底核定通過的六大部門減碳旗艦行動計畫,針對半導體、石化、鋼鐵、水泥等關鍵高排放產業,訂定產業別減量基準與階段性指標,包括能源效率提升、再生能源使用比例、燃料替代、製程轉型,以及範疇三管理等,以提供企業更明確的政策訊號與規範。

除了要求減碳,政府採購可以如何鼓勵低碳?

除規範措施外,政府亦應透過需求端政策建立明確的低碳市場訊號。公共工程、軌道建設、離岸風電、公共建築及國營事業採購,應率先導入低碳鋼鐵與水泥的採購規範。

參考國際作法,如歐盟於今年三月提出《工業加速器法案》,明定 2030 年後公共採購中的低碳鋼鐵與鋁須達 25%,水泥與混凝土則須達 5%;英國自 2026 年起,鼓勵離岸風電開發商於供應鏈中納入英國鋼鐵產品,以取得額外補助;日本則於 2025 年 4 月修訂《綠色採購法》,將鋼鐵產品納入公共採購範圍,並與日本鋼鐵公會共同制定「綠色鋼鐵」標準,獎勵使用低碳鋼材的電動車輛,提供每輛最高約 330 美元的補貼。

政府應啟動低碳鋼鐵、水泥等產品的標準研議,追蹤國際動態訂定材料碳強度門檻與效能標準。同時,可搭配碳差價合約、綠色採購加分、轉型補助及金融工具,降低企業投資低碳製程的初期成本,形成穩定且可預期的低碳市場需求。

為什麼永續評鑑會出現漂綠漏洞?

曾虹文表示,TSCA長期以來被視為鼓勵性質的評鑑,得獎率甚至高達95%。但早期永續獎採取鼓勵性質或許仍有其時代背景,如今國際永續規範已快速演進,不能再沿用20年前「只要有做就給獎」的邏輯。「且現在最大的問題就在於,大家根本看不出評選標準是什麼。」

曾虹文進一步表示,目前企業自身揭露內容也往往模糊不清,外界難以判斷企業實際減碳成效。即使部分高排碳企業近年碳排量下降,也不一定代表完成實質轉型,有時只是受到市場景氣、產量下滑影響。例如部分石化業者排碳下降,實際原因可能是產能縮減,而非製程改善;甚至仍有企業用煤量持續增加。

他認為,未來除了揭露碳排總量外,更應進一步檢視企業能源效率、製程轉型與營收變化等指標,才能真正判斷企業是否落實淨零轉型,而非僅停留在數字表面的變化。

另方面,隨著IFRS S1、S2逐步導入台灣制度,部分上市櫃企業明年開始發布的年報將適用新規範。相較於過去的GRI準則,IFRS S2在氣候風險揭露上確實更加嚴格,包含要求企業揭露轉型路徑、情境分析,以及氣候風險對財務的實際影響等內容。

IFRS等新制導入能改善企業揭露不透明的狀況?

曾虹文表示仍有待觀察,他說,目前許多細項都有待補齊,「金管會是否會完全按照國際標準落實?企業最後會怎麼寫?會不會寫得很模糊?現在都還不知道。」

再者,這套制度本質上屬於「市場導向」的永續揭露規範,核心目的是讓投資人了解氣候變遷對企業財務與獲利能力的影響,因此金管會標準選擇上,與環團較關注的人權、污染與環境正義等面向,邏輯上仍存在差異。

張趙補充,目前國際永續規範大致可分成兩套系統,一種是以IFRS S2為代表、偏向市場與財務邏輯的揭露制度;另一種則是以人權原則為核心、強調企業責任與盡職調查的規範架構。兩者其實都對永續報告書提出要求,但台灣目前與國際接軌速度仍約落後三到四年。

他也舉例,中油在永續報告書中自行設定「30萬元以上才算重大裁罰」的揭露門檻,因此大量空污違規未被揭露。但實際上,現行法規並未規定企業可以只揭露重大裁罰,「揭露本身就是最基本的義務,如果資訊不公開,外界根本無法監督企業是否改善污染、補救損害,或管理供應鏈風險。」

因此他呼籲,台灣現階段最重要的仍是建立更完整、強制性的資訊揭露制度,讓企業的污染、職災與氣候風險資訊能被清楚揭露,作為外界檢驗企業永續表現的最低門檻。

企業永續獎可以如何改善?

環團呼籲頒獎機構、政府與國際品牌供應鏈,應共同強化監督與轉型機制。

首先,在永續獎評選方面,呼籲各頒獎機構建立「重大污染」與「重大職災」排除條款,將企業法規遵循列為永續評比的最低門檻,並把脫煤轉型計畫、國家減碳政策目標等實質氣候行動,納入核心評分項目,避免永續獎淪為企業漂綠工具。

其次,在政府政策方面,環團認為主管機關應儘速制定更具體的產業低碳轉型戰略,更新「製造部門2030淨零轉型路徑」,針對半導體、石化、鋼鐵與水泥等高排放產業,訂定明確的階段性減碳與脫煤指標。

同時政府也應透過公共工程與國營事業採購,優先導入低碳鋼鐵、水泥等「綠色採購規範」,並研議材料碳強度門檻,同時搭配「碳差價合約」、轉型補助與金融工具,降低企業投資氫能直接還原鐵、大型工業熱能電氣化等低碳技術的初期成本。

第三,在品牌供應鏈管理方面,則呼籲國際品牌企業,應針對反覆發生污染與重大職災的關鍵供應商,落實環境與人權盡職調查,並將環保與工安表現納入採購決策標準,透過市場壓力推動供應鏈加速永續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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