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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對「刻意練習」黃金法則,凡人也可以縮短跟天才的差距

用對「刻意練習」黃金法則,凡人也可以縮短跟天才的差距

若要將一項技能做到精熟,比其盲目地投入時間,透過正確的刻意練習法則更能有像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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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學鋼琴、小提琴、舞蹈、圍棋、各項運動,為什麼有些人可以有高手級表現,大部分人卻只有「可接受」的水準?多數人相信原因出在天賦,然而,所謂天賦其實是人類大腦和身體的適應力,只要透過正確的練習,亦即「刻意練習」,善用大腦和身體的適應力,每個人都能改善技能,甚至創造出你本來以為自己沒有的能力,達到顛峰表現。

投入越多時間,就一定能保證有登峰造極的表現嗎?

談到專家養成,許多人第一時間想到的往往是「一萬小時法則」,認為只要投入足夠的時間練習,就能成為某個領域的佼佼者。然而,真正決定一個人能否持續進步、最終邁向卓越的,從來不是時間本身,而是練習的方式。

心理學家艾利克森提出的「刻意練習」(Deliberate Practice)強調,有效的學習必須建立在科學化且系統性的訓練之上,包括明確的學習目標、循序漸進的能力提升、持續跨越舒適圈,以及來自教練或自身的即時回饋。透過不斷修正錯誤、強化弱點,並建立更精細的心智表徵,學習者才能真正提升表現,而非只是重複既有能力。

因此,刻意練習追求的不是「多做」,而是「做好」。它要求練習者全神貫注地投入每一次訓練,針對特定能力反覆調整與改善,而非漫無目的地累積經驗。正因如此,刻意練習往往充滿挑戰,,但正是在這樣持續突破極限的過程中,專業能力才得以逐步累積,最終形成專家級的表現。

然而,大眾對刻意練習的理解,卻因《異數》(Outliers)提出的「一萬小時法則」而逐漸被簡化,甚至產生誤解。許多人誤以為,只要累積一萬小時的練習,就一定能成為專家。
但艾利克森的研究推翻了這樣的結論。一萬小時既不是固定門檻,也不是放諸四海皆準的成功公式,不同領域所需的練習時數各不相同,而真正影響成就高低的,是練習是否符合刻意練習的原則。也就是說,時間固然重要,但唯有高品質的練習,才能讓長時間的投入真正轉化為卓越的能力。

以下為精選書摘:

刻意練習的黃金法則

簡單來說,刻意練習具有下列特色:

  • 刻意練習培養的技能已經有其他人知道該怎麼做,也已建立成效頗佳的訓練技巧。設計練習方式及負責監督的老師或教練應該熟悉頂尖專家的能力,並清楚該如何以最好的方法培養這些技能。
  • 刻意練習只在跨出舒適圈後才能奏效,需要學生不斷嘗試去突破現階段的技能水準。這意味著幾乎得傾盡全力,所以往往不會太有樂趣。
  • 刻意練習必須有定義清楚明確的目標,且往往涉及改進想要達到的表現的某個面向,而不能只設定模糊的整體改善目標。整體目標設定完成後,老師或教練會制訂計畫,其中的一連串改善細項便會累積成向前邁進的一大步。改進想要達到的表現的某個面向,可以讓學生看見自身表現已經藉由訓練改善了。
  • 刻意練習是「刻意」進行的,也就是必須全神貫注,有意識地行動。光是遵從老師或教練的指導是不夠的,還得專注於自身練習的具體目標,才能適時調整,以掌控練習過程。
  • 刻意練習包含意見回饋,並根據該回饋調整努力方向。訓練初期得到的意見回饋多來自老師或教練,他們會監控訓練過程、點出問題,並提出解決之道。隨著時間和經驗累積,學生也必須學會自我監督、察覺錯誤,隨之因應調整,而自我監督的本領則仰賴有效的心智表徵。
  • 刻意練習既能產生有效的心智表徵,也仰賴心智表徵運作。提升表現和改善心智表徵相輔相成,表現提升了,心智表徵就變得更精細有效,然後反過來讓表現更上一層樓。心智表徵有助於監控練習和實際上場時的狀況,讓人以正確的方式行動,也能察覺錯誤,並加以改正。
  • 刻意練習幾乎等於加強或調整先前習得的技能,必須著重該技能的特定面向,努力改善;而隨著時間過去,這一步一步的改善最終會打造出專家級表現。因為新技能以既有技能為基礎,老師必須在一開始就教導正確的基本功,這樣學生後來達到更高階的水準時,才不必從頭學習基本技能。

一萬小時法則根本不是個法則?

我於一九九三年發表了以柏林藝術大學小提琴學生為對象的研究結果,許多研究頂尖專家的科學文獻採用了這些發現,而多年來也有許多研究人員加以引用。然而,我們的研究結果卻是在二○○八年麥爾坎‧葛拉威爾出版《異數》一書後,才大大引起科學界以外的矚目。葛拉威爾談到成為某領域佼佼者的必要條件時,提出了聳動的「一萬小時法則」。根據這個法則,想要在多數領域中成為專家,必須花一萬個小時練習。我們的確在研究報告中提到,頂尖小提琴家二十歲前花在獨自練習的平均時數為一萬小時。葛拉威爾自己估計,披頭四樂團於一九六○年代初期在德國漢堡演出時花了約一萬個小時練習,比爾‧蓋茲也投注了約一萬個小時寫程式,發展出的技能才得以建立微軟、拓展企業。葛拉威爾建議,這基本上適用於任何領域:不下功夫練習一萬小時,就無法成為專家。

這個法則非常吸引人,而且很好記,如果那些小提琴家二十歲前投入的練習時間是一萬一千小時,就不那麼朗朗上口了。此外,這個說法也滿足了人對於簡單因果關係的偏好:在任何事物上只要花一萬個小時練習,便能成為高手。

可惜,這個法則有諸多錯誤(其中倒是有一項正確的論述十分重要,稍後會說明),卻是現在許多人對練習成效的唯一了解。

首先,一萬小時毫不特別,也不具任何魔力。葛拉威爾大可提出頂尖小提琴學生到十八歲時平均投入的練習時數,也就是約七千四百小時,結果卻決定採用他們到二十歲時累積的練習時數,就因為那是個漂亮的整數。無論採用哪個數字,那些學生當時的程度絕對不到小提琴大師等級,雖然表現優異、前途看好,的確很可能在該領域出人頭地,但參與我們的研究時,他們還有漫漫長路要走。贏得國際鋼琴競賽的鋼琴家大約都得熬到三十歲才有此成就,那時的他們大概都已投入兩萬到兩萬五千個小時練習,一萬小時等於才走到半路。

而練習時數也因領域不同有所差異。史提夫‧法隆才花了兩百個小時練習,就成為記憶長串數字的世界第一人。雖然我不清楚現今最頂尖的數字記憶專家在成為世界第一之前究竟投資了多少時間,但應該遠低於一萬小時。

第二,頂尖小提琴家到二十歲時累積的一萬小時只是平均值,該組的十位小提琴學生中,有一半到了二十歲時根本還沒累積一萬小時的練習。葛拉威爾誤解了這一點,還錯誤地宣稱該組小提琴學生「全部」累積了一萬小時的練習時數。

第三,葛拉威爾並未將我們研究的音樂家使用的刻意練習法,和其他任何可稱為「練習」的活動區分開來。例如,他提出的一項重要佐證,是披頭四於一九六○至一九六四年在漢堡一場接一場演出期間,累積的時數符合一萬小時法則。葛拉威爾表示,他們約有一千兩百場表演,每場長達八小時,總計將近一萬小時。馬克‧路威森於二○一三年出版了詳盡描寫披頭四的傳記《調諧》,書中針對這一點提出質疑,並詳細分析,指出一千一百小時的演奏時數比較貼近事實。所以,披頭四花了遠少於一萬小時練習,就成為世界級的成功人物。然而,更重要的是,「演奏」和「練習」並不相同。當然,披頭四必定因為在漢堡長時間的演奏而功力大增,夜復一夜地演奏同樣的樂曲格外有幫助,這讓他們有機會從聽眾或自身得到演奏方面的意見回饋,並尋找方法改進。不過,在聽眾面前演奏一小時的重點在於傾全力完美演出,這不同於有目標地專注練習一小時,全心放在處理某些弱點,改善某些部分,而這種練習正是讓柏林藝術大學小提琴學生進步的關鍵。

路威森還提出一個密切相關的問題:披頭四的成功不在於完美演出他人的樂曲,而在於樂團本身的音樂創作能力。因此,如果要從練習的角度解釋披頭四為何成功,必須找出約翰‧藍儂和保羅‧麥卡尼兩大創作主力的作曲能力是如何發展、改善而來的。披頭四在漢堡一場場演出累積的時數對藍儂和麥卡尼的作曲能力幾乎沒有幫助,所以披頭四的成功應該從別的角度解釋。

鎖定特定目標的刻意練習和一般練習法之間的差異顯著,因為並非每種練習方式都能帶來我們在音樂學生和芭蕾舞者身上看見的技能進步。一般而言,刻意練習和設計來達成特定目標的相關練習法,都包含個人化訓練,這些多得獨自進行的訓練活動就是為了加強某部分的表現。

一萬小時法則還有最後一個漏洞。儘管葛拉威爾自己並未表示只要練習一萬個小時,幾乎人人都能成為某個領域的專家,許多人卻將之詮釋為一個「承諾」,以為這麼做絕對奏效。可是,我的研究完全沒有暗示這一點。若要呈現這樣的結果,我當初就必須讓隨機選出的受試者以刻意練習法練習小提琴一萬個小時,然後探究成果。我們的研究其實只單純指出,在程度好到足以進入柏林藝術大學音樂學院就讀的學生中,頂尖學生花在獨自練習的時間平均比傑出組的學生多很多,而頂尖組和傑出組的學生又比優等組學生花了更多時間獨自練習。

是否人人都能透過足夠的費心練習成為自身領域中的頂尖專家,這點有待討論,我也會在下一章就此分享想法,不過當初的研究絕對沒有提出這一點。

葛拉威爾倒是說對了一件事,也是值得重述的關鍵:如果所處領域有著人們努力變成專家的歷史背景,想有卓越表現,就得長年投入極大量的精力,就算未必是整整一萬小時,也必定是非常可觀的時數。
 


書名:刻意練習:原創者全面解析,比天賦更關鍵的學習法

作者:安德斯‧艾瑞克森、羅伯特‧普爾  
 
安德斯‧艾瑞克森是佛羅里達州立大學心理學教授,世界級的「傑出表現」研究權威,被譽為「研究世界專家的世界專家」。他的研究曾被許多暢銷書引用,例如《異數》《恆毅力》《我比別人更認真》《記憶人人hold得住》《孩子如何成功》等。

雖然他的研究結果一直以來都廣受讚揚、討論、引用,卻從未被正確解釋,尤其是他1993年以一群小提琴學生為對象的研究,雖然在科學界廣被提及,但直到2008年麥爾坎‧葛拉威爾在《異數》一書中引用他研究報告裡的某個數字,提出如今廣為人知的「一萬小時法則」,他的研究成果才算擴及科學領域之外。然而,作者在本書中提到,葛拉威爾的「一萬小時法則」(無論哪一種專業,成功的最大前提都是要有一萬個小時的不斷練習),是誤解、錯誤引用了他的研究成果。他在書中舉出許多科學研究與實例說明:光有練習的「量」是不夠的,還必須兼具練習的「質」,亦即必須「刻意練習」,才是決定個人成就高低的關鍵所在。

羅伯特‧普爾為科學作家,擁有萊斯大學數學博士學位,曾於知名科學刊物《科學》與《自然》工作。著有《夏娃的肋骨:追尋性別差異的生物學根源》《工程學之外:社會如何塑造科技》等書。

出版社:方智
出版日期: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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