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ETS總量管制排放交易預計 2027年試辦,首波共有20家企業、126座廠區志願參與。環境部規劃先推出交易平台與試行規則,讓企業在「不具實質金流壓力」的情境下,先行模擬碳資產管理,待2030年上路後,ETS將與現行碳費機制分流運作,形成雙軌運行的碳定價體系。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台灣2025年實施碳費制度、建立「碳排有價」的制度基礎,下一步將參考歐盟經驗推動排放交易制度(Emissions Trading System, ETS),並於2027年至2028年試辦,目標是要在2030年正式上路。
彭啓明指出,碳費採固定價格機制,ETS則是由政府設定逐年遞減的排放總量上限,企業須透過買賣排放配額達成合規,價格由市場供需決定。他說,ETS採取「總量確定、價格市場化」的模式,能提供企業更明確的減碳誘因,有助推動台灣整體減碳進程。
彭啓明表示,目前台灣碳費每公噸300元,費率仍偏低,不僅難以充分反映企業實際減碳成本,也不利與國際碳定價制度接軌;另一方面,現行碳費挹注的溫室氣體管理基金規模,也不足以支應台灣整體淨零轉型所需資金。
相較之下,ETS若搭配排放配額拍賣機制,可望為政府創造更多淨零轉型所需的資金來源,收入規模也可望高於現行碳費。因此,環境部希望儘速導入ETS,擴大台灣淨零轉型的資金與執行量能。
環境部表示,首波參與對象預計涵蓋20家企業、126座廠區,約占全台總碳排放量四成。交易模擬平台預計2026年11月起公開測試,並於年底前公告相關制度規則,2027年起正式展開不涉及實質金流的ETS試行。
彭啓明強調,不是200多個碳費徵收對象都要走到ETS,只有大型排放源。
彭啓明指出,台灣是全球AI發展與供應鏈的重要中心,而ETS也是半導體等產業在國際間常見的碳定價工具。若台灣減碳目標未能達成,恐影響全球AI供應鏈的淨零進程。因此,台版ETS「一定要成功」,現階段就應讓具備條件、且減碳進度領先的企業逐步與國際制度接軌。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台灣的碳定價模式要從「價格確定」的碳費,走向採「總量確定」的ETS。/環境部提供
ETS制度採四階段推進 試行期不涉及金流,參與企業仍需同步繳納碳費
環境部規劃台灣ETS制度分為四階段逐步推進,從系統建置、試行到制度檢討與法規修訂,最終朝2030年正式上路的目標邁進,整體預計歷時約五年。
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表示,在今年的建置期中,碳交所已與歐洲能源交易所(EEX)完成合作備忘錄簽署及相關法律文件程序,由EEX團隊協助建置台灣ETS系統平台。系統最快可於今年11月上線,相關制度規範則預計於年底前公布。
緊接著試行期規劃於2027年至2028年上路,採自願參與方式進行,並優先邀請綠色成長聯盟企業加入。蔡玲儀表示,試行階段不會涉及實際金流,屬模擬交易與模擬拍賣性質,目的是要企業可透過模擬平台練習購買額度,熟悉核配、拍賣與交易機制。拍賣頻率規劃為每月一次,系統可容納百餘個帳戶同時交易。
而蔡玲儀特別強調,試行期間並非法規上的強制要求,因此企業在碳費上的法定責任仍須完整履行,也就是應繳的碳費仍必須繳納。
2028年底試行結束後,環境部將提出試行檢討報告,檢視企業對制度的熟悉程度與市場運作成效,同步啟動相關法規修訂,包括核配機制、企業申報與管理規範等,作為正式上路的法制基礎。
蔡玲儀表示,環境部規劃2030年後將形成碳費與ETS雙軌並存,但同一企業不會同時被課徵碳費、又被納入ETS,兩者適用對象將透過法規明確劃分管理。
至於未來是否強制特定排放源全面採用ETS、碳定價對象是否進一步擴大,蔡玲儀表示,仍須視試行階段成果滾動檢討評估,目前尚無法明確訂出全面強制的時間點。

台灣碳定價制度推動藍圖與階段規劃。/環境部提供
避免步上南韓後塵 政府核配量設計成ETS成敗關鍵
台灣走向ETS後,對政策制定者而言,最關鍵、也最棘手的問題之一,就是如何決定企業的排放配額量。
所謂「配額」,是指政府依據國家設定的排放總量目標,分配給企業的排放額度。其中,免費核配額度代表企業在一定範圍內可以免付費取得的排放配額。
政大教授施文真表示,若企業取得過多免費配額,可能降低交易誘因;若總量管制過於寬鬆,企業取得的配額高於實際排放量,也可能使市場失去效率。
反之,若配額過少,或初期拍賣比例過高,則可能增加企業的法遵與減碳成本。南韓早期推動排放交易制度時,就曾因免費配額核配過多,導致碳價訊號失靈、減碳效果有限。
以歐洲經驗來看,環境部顧問、德國排放交易專家Jürgen Landgreb指出,歐洲工業部門目前仍有約九成排放配額採免費核配,主要是為避免企業將生產移往碳管制較寬鬆國家的「碳洩漏」風險。
不過隨著歐盟減碳路徑與總量管制日趨積極,免費配額將逐步退場,這也是歐盟推動CBAM、針對鋼鐵、水泥等高碳排、具貿易曝險產業課徵邊境碳成本的原因之一,若企業因規避碳成本而外移,歐洲恐將同時失去相關工業生產,因此如何在減碳與產業競爭力間取得平衡,是各國推動ETS都須面對的課題。
他也提到,歐盟ETS過去曾因配額供給過剩導致碳價偏低、減碳誘因不足,但近年隨總量管制趨嚴,即使歷經戰爭、能源危機等衝擊,碳價仍維持每公噸約70歐元的相對穩定水準。推動ETS約20年來,歐盟整體溫室氣體排放量已大幅下降,顯示總量管制與市場交易機制對減碳政策有所成效。
除了配額,施文真也提醒,ETS的環境完整性也需要有強固的MRV(監測、申報、查核)制度,因為ETS最重要的法遵義務,是排放多少溫室氣體就要繳交多少配額,因此MRV制度、堅實的法律基礎都會影響制度運作成效;另方面,為確保整個碳定價制度可被社會所接受,環境部也需要廣泛地與利害關係人溝通。
環團籲環境部勿急推ETS時程,應先說明制度設計及與碳費銜接,確保減碳成效、有效碳價與資訊透明
針對環境部公布的ETS試行與正式實施時程,台灣氣候行動網絡與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發表聲明指出,環境部在尚未充分說明ETS制度內容、政策目標,以及與現行碳費制度的銜接方式前,不宜貿然公布ETS試行與正式實施時程,以免增加企業對碳定價政策的不確定性,甚至延後減碳投資與行動。
環團表示,支持政府進一步提高有效碳價,但提高碳價並不等同於必然採行ETS。環團指出,台灣現行碳費制度搭配企業自主減量計畫,已具備一定程度的總量管制效果,而民間團體與產業界對是否實施ETS仍存在疑慮。因此,台灣下一階段的碳定價政策是否採行ETS,應建立在更充分的政策評估與利害關係人討論之上,並且進行完整政策評估,比較不同碳定價方案。
此外,環境部目前規劃僅由前20大排放企業參與ETS試行,環團也關切在參與企業有限的情況下,市場流動性是否足夠,以及如何防範價格操縱等問題,呼籲環境部應儘早提出具體說明與因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