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與16個部會共同研擬第四期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方案草案進入公聽會階段,初步規劃八大領域、119項行動計劃。相較第三期,本期首度設立「高溫專章」,整合各領域高溫調適工作;在領域架構上,也首度將「生態系統」從農業領域獨立出來,並納入文化資產調適,同時強化對弱勢與高風險族群的照護。
根據世界氣象組織(WMO)報告,2015至2025年是有紀錄以來最熱的11年;聯合國也警告,全球升溫不超過1.5°C的防線可能失守。隨著全球暖化持續,極端氣候事件日益加劇,全球正面臨更多未知且複合的氣候風險。
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AR6)推估,不論未來全球採取何種碳排放情境,未來40年內全球升溫達1.5°C甚至2°C,將成為難以避免的現實。因此各國必須更加積極、正式地面對氣候變遷調適議題。

IPCC指出,未來40年內全球升溫達1.5°C甚至2°C,都可能成為難以避免的現實。圖片來源/環境部
我國自2013年起開始研擬國家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劃,以四年為一期,由國發會與環境部接力統籌,2027年將邁入第四期,計劃期程從2027年至2030年。
為因應日益升高的氣候風險,第四期計劃將「生態系統」從農業領域獨立出來,並首度納入文化資產調適;同時設立「高溫專章」,整合各部會及不同領域既有的高溫調適工作。
在氣候情境設定上,第四期計劃與上一期相同,仍以全球升溫1.5°C及2°C情境作為國家主要共同情境;但也同步以升溫3至4°C的極端情境準備。
首度設立高溫專章,成第四期工作重點
面對極端高溫威脅,高溫專章將成為第四期計劃的重點。環境部次長謝燕儒指出,高溫除了直接衝擊人體健康,也可能影響供電、交通等系統運作,進一步形成複合性風險,因此需要整合各領域共同因應。
高溫專章將風險盤點分為「人與居住環境」及「自然環境」兩大面向,涵蓋健康、基礎設施、都市熱島、農業、生態、森林火災及海洋等議題。環境部也以40°C為情境,協同各部會辦理極端高溫實兵演練,後續將檢討演練流程,作為高溫專章規劃的參考依據。
此外,專章將深化「兒少高溫防護」與「國土綠蔭氣候調適計劃」兩大議題。兒少高溫防護由衛福部、教育部、國土署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分工推動,從兒童遊戲場、校園、綠地、戶外場域到遊具,全面守護兒少安全。
「國土綠蔭氣候調適計劃」則由12個部會協同進行,目標是將零星綠地串聯成網絡,打造可避暑的綠色生活圈。環境部指出,計劃將由行政院層級的都市林委員會統籌跨部會整合,由政院副院長擔任召集人,預計年底提出都市林專法草案。
除了高溫調適,第四期將進一步建立更具體的成果衡量方式。環境部將成立專家小組,訂定本土化的貝倫指標,並分階段建立符合臺灣特性的調適評估指標與檢討機制,讓調適成果不只「有做」,也能以更具體的指標衡量,並與國際接軌。
(你可能也想知道:COP30最大挑戰:履行《巴黎協定》第7條全球調適目標GGA 談判有哪兩大爭議?哪五大待辦清單?)
生態系統獨立成新領域 文化資產首度納入行動佈局
在整體行動架構上,第四期計劃規劃八大領域橫向協作,包括維生基礎設施、水資源、土地利用、能源供給及產業、海洋及海岸、健康、農業生產及生態系統。

第四期計劃規劃八大領域橫向協作,包括維生基礎設施、水資源、土地利用、能源供給及產業、海洋及海岸、健康、農業生產及生態系統。圖片來源/環境部
其中,文化資產保存首度納入調適計劃,列入土地利用領域。未來將由內政部主責陸地文化資產,經濟部水利署與文化部共同辦理;水下文化資產則納入海洋及海岸領域,由文化資產局負責。
內政部表示,草案明確加入考古遺址行動計劃,但由於屬新增項目,初期將以基礎工作為主。一方面提升管理人員辨識氣候風險的能力,另一方面建立監測機制,讓主管機關持續掌握氣候變遷對考古遺址造成的影響,再依監測結果逐步納入更適切的調適措施。
另一方面,考量生物多樣性及氣候變遷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生態系統也首度從農業領域獨立出來。未來調適行動將涵蓋國土生態綠網、海洋保護區、森林火災、外來入侵種及生物多樣性監測等面向,進一步強化臺灣生態系統面對氣候風險的韌性。
環團質疑風險、預算與成果指標 調適行動仍未充分對接
政府雖在第四期計劃中擴大調適架構、增加行動項目,環團卻認為,關鍵仍在於各項行動是否真正建立在科學數據與氣候風險評估之上,以及策略、預算與資源配置是否依據風險排序。環團在聯合聲明中指出,若缺乏這層連結,再多的計劃也可能只是既有業務的重新集合。
環團指出,各領域採用的氣候情境並不一致,八個領域就用了九種情境。環團建議統一採用國家調適情境,並逐項說明風險等級、影響範圍與受影響族群,清楚標示每項策略與行動所回應的風險。

環團指出,各領域採用的氣候情境並不一致,八個領域就用了九種情境。圖片來源/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
環團也指出,計劃中的行動與風險之間仍存在落差。119項計劃中,僅57項、47.9%勾選「評估未來氣候變遷風險」,顯示風險盤點與行動對應仍不充分。
環團認為,高風險項目應有直接對應的行動,政府也應公開優先計劃與資源配置的排序依據;若既有業務無法說明風險依據、影響對象及預期調適效益,就不應直接列入調適方案。
在預算方面,環團質疑經費配置是否真正對準氣候風險。第四期計劃經費仍以各級政府公務預算為主,調適措施也多延續既有業務,因此應進一步釐清各項措施與氣候風險的關聯,確認預算是否真正對應調適目標,並盤點實際資源缺口。

環團指出,經費分配上過度集中特定領域。圖片來源/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
至於成效評估,環團表示,目前調適工作多以執行多少預算、完成多少工程作為指標,但評估標準應從「事情有沒有做完」,轉向「風險有沒有降低」,真正檢視調適措施是否發揮效果。
環團建議,各領域應訂出可量化的調適目標,例如減少熱傷害死亡人數、增加社區樹蔭,以及提升醫院、長照機構在極端天氣下的自主供電、供水能力。此外,每項計劃都應訂定年度里程碑與檢討機制,但目前119項計劃中僅47項承諾檢討或修正。環團因此呼籲,政府應強化公開檢核與意見回應機制,並逐步建立具獨立性的評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