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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容易、通過審核難?買碳權不被認可?一次搞懂SBTi的審核關鍵|永續會研究室

承諾容易、通過審核難?買碳權不被認可?一次搞懂SBTi的審核關鍵|永續會研究室

SBTi針對企業的減排目標進行審核。

Shutterstock

SBTi是推動企業落實2050年淨零排放的重要推手,2023年2月15日剛經過蔡英文總統公布修正的《氣候變遷因應法》中,也在第29條條文說明內提及中央機關應參酌SBTi、審核企業自主減量計畫內容。但到底SBTi是誰?要怎樣做才能通過SBTi審核?為何買碳權不被承認?近程跟長期目標又不同?來這篇報導中找一下這些問號的答案吧。

永續會研究室・國際雙週報系列】全球氣候變遷、淨零承諾等議題,喚起全人類對永續的意識。「天下永續會」從企業實踐ESG的視角,能夠展現世界公民對環境的責任,我們從剖析國際間最新的永續趨勢,帶領企業在動盪時代下,觀察永續創新的各種可能。

淨零排放、碳中和、RE100、TCFD等等,這些因為氣候變遷而誕生的新詞彙,是現在企業最頭痛的名詞。光是一大堆英文縮寫,就令人頭暈,就算都認得英文全名,也未必知其所然。

SBTi(Science-Based Targets Initiatives,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正是其中之一。

由聯合國全球盟約及國際減碳倡議組織CDP等單位在2015年共同發起的SBTi,已經成為全球成長最快、最有聲譽的氣候行動倡議。根據其官網統計,截至2022年6月底,全球已有3249家公司參與SBTi,其中1480家的減排目標已通過SBTi的審核,而這些數字還在急速成長中。

全球有多家企業加入SBTi。圖片來源/SBTi

而台灣呢?截至2022年6月底,台灣共有57家企業加入SBTi,大多數都還在「承諾」階段,減量目標已經通過SBTi審核僅15家,近程目標設定在2°C的有3家(台達電、遠傳、光寶)、遠低於2°C的有8家(聯電、研華、日月光、亞泥、友達、台泥、台灣大哥大、自行車零組件商經緯國際)、1.5°C的則有4家(玉山金控、信義房屋、大江生醫、運動安全鏡片商華美光學)。其中有18家有針對淨零提出承諾。

承諾?通過審核?近程目標、而且還有不同溫度的差異?下面就扼要說明SBTi的核心原則與作法。

一、加入SBTi的流程:承諾容易,通過審核難

SBTi的審核流程有五階段:簽署承諾(Commit)、建立目標 (Develop)、提交目標 (Submit)、對外溝通(Communicate)、資訊揭露(Disclose)。

第一步很簡單,在SBTi網站上就能下載承諾書,宣示企業將會致力於設立科學基礎減碳目標,這樣的企業在SBTi官網上的「目標儀表板」頁面上,會被標示為「committed」。

但提出承諾不表示被SBTi通過審核,企業必須在兩年內參考 SBTi 網站之指引,建立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BT)。如果兩年內沒有建立目標並提交給SBTi審核,該企業就會從「目標儀表板」上移除,之後一切就要重新來過。

提交目標後,SBTi將審核目標是否符合減量要求,若通過審核,就會在「目標儀表板」上公布目標,企業也可以跟利害關係人溝通其SBT,之後還要定期揭露減量的進度。

二、不同溫度的目標?從2022年7月中起,只有一個溫度1.5℃

SBTi初期,將升溫幅度控制在2°C還是主流觀念,但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在2018年發表《全球升溫1.5°C特別報告》後,將升溫控制在1.5°C的概念逐漸興起,但要從2°C馬上縮減到1.5°C,對很多企業來說是艱鉅挑戰,反而可能澆熄減排熱情。折衷之下,SBTi採取過渡做法,將升溫範圍縮減為「遠低於2°C之內」(well below 2°C),但是在2022年7月15日之後才提交給SBTi的減量計劃,目標已經限縮到1.5°C。

2018年將升溫控制在1.5°C的概念逐漸興起。圖片來源/Shutterstcok

事實上,以「控制升溫在遠低於2°C之內」情境設定的範疇一、範疇二目標將逐漸被剔除。在2020年以前(包含2020年)通過審核的企業,直到2025年之前仍能使用SBTi目前的標準。在2021年之後(包含2021年)通過審核的企業,至少每五年需重新審視、並更新其減碳目標。至於所有於2022年7月15日之後提交審核申請的企業,則需要採用新的標準。

三、近程目標跟長期目標:2030年幾乎要減半,2050年才有可能淨零

企業要達到淨零,必須列出兩個SBT,兩個目標的路徑走向,皆須與IPCC提出的「於2100年控制升溫1.5C內」的路徑一致。

近程(near-term)是指從基準年起算後5至10年的減量目標,要符合1.5℃的減量路徑,也就是每年都要減少4.2%的排放量。如果將2020年設為基準年,意味著到了2030年就要減量42%。才能達到顯著性減量,且不超出全球之「碳預算」。

為何是4.2%?這是來自於氣候科學對不同減排力道與最終導致的升溫幅度所做出的結論。2021年IPCC第六次評估報告(IPCC AR6)指出,從1850年至2019年累計二氧化碳排放量達2,390 Gt CO2e,已造成1.07 ℃的升溫。若想在本世紀末將升溫幅度控制在1.5℃內,則僅剩0.43℃的空間;等於在67%的機率下,從2020年至2100年之間,人類僅剩400 Gt CO2可以排放的「碳預算」。換言之,平均每年只能允許約5 Gt CO2排放,是目前全球每年總排放量40 Gt CO2e的1/8。因此,企業得從基準年起每年減量4.2%,才有可能實現1.5℃的目標。

長期(long-term),是指在達成短程的SBT後,持續以1.5℃的路徑減量,直至2050年前達到淨零。

不論是近程或長期目標的路徑圖,都必須是逐年下降,不容許先增加排量之後再大幅降量。因為就算在2050年「終點」順利達標,但中間增加的排量其實已經讓升溫更嚴重,甚至可能出現不可逆的危害。所以企業減排不能只看終點是否淨零,過程能否逐年下降也是關鍵。也就是說,過程(路徑圖)跟目的地(減量目標)兩者都很重要。

四、減量的邊界設定:範疇一、二在近程,範疇三在長期

近程目標主要針對企業本身來減量,範圍至少要佔範疇一跟二的95%。 

範疇三比較棘手,因為是在整體價值鏈中企業無法直接控制的排量,例如供應商與客戶使用產品或服務的排放量,所以規範也比較鬆。在近程階段,除非範疇三的排量佔了企業整條價值鏈排放量的40%,67%的範疇三就得納入近程目標。若小於40%,則僅需納入長期目標。

範疇三的增溫目標也比較寬鬆。在近程階段是「遠低於2°C之內」,但進入長期階段,則跟範疇一跟二同樣都以1.5°C為目標。不過,以長期目標的邊界來看,90%的範疇三要減量,但一跟二仍需達到95%。

五、絕對減量:以自身減量為主,碳移除為輔,碳權不算在內

SBTi要求企業透過自身減量的方法,來減少至少95%的範疇一跟二的排量。例如,透過製程改善或汰換舊機台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範疇一)、改用綠電(範疇二)等。

當這些工具方法都已經窮盡卻還是無法減少的5~10%的剩餘排量,則可以使用碳移除(removal)來進行中和(neutralization)。移除方式包括「直接空氣捕捉」(Direct Air Capture, DAC),再將碳封進岩石中儲存,或是透過「再植林」(reforestation)及恢復生物多樣性,提升「碳匯」(carbon sinks)。

不過,單純買賣碳權就不是SBTi接受的減碳方法,因為光買碳權而不從自身減量下手,只是花錢買別人替你種的樹或省下的電,這叫做補償(compensation),就是買贖罪券而已,並未真正讓整體排量減少。因此,SBTi僅允許將碳權使用於5%至10%的剩餘排量來進行補償,不可使用於短程與長期的SBT減量。

SBTi不接受企業「單純買賣碳權」。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此外,SBTi也不接受「避免排放」,例如公司推出的「綠色」產品,可以協助客戶節能省電。這樣的產品充其量是「避免排放」,並未真正減少排放,一樣不能算在內。

簡單說,SBTi認定的減量方法就是此行為是否可以讓企業絕對減少範疇一、二、三的排量。 儘管SBTi也鼓勵企業在其「科學減量目標」之外,幫助其他地方減緩氣候變遷,但這種只能算是「加乘」,而不能「替代」企業自身必須減少的排放量。企業在協助減少其「價值鏈之外的」排放量之前,必須先減少自身價值鏈的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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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摘自「天下永續會國際雙週報」第5期,欲搶先閱讀最新報導,請加入天下永續會,成為天下ESG生態圈永續夥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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