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加入會員,專屬活動優先通知!

一次搞懂 IPCC 最新氣候報告《AR6》,最終章的八大重點有哪些?【永續會研究室】

一次搞懂 IPCC 最新氣候報告《AR6》,最終章的八大重點有哪些?【永續會研究室】

AR6報告指出,在未來10年內地球可能將升溫超過1.5°C。

IPCC

聯合國最新氣候變遷報告《AR6綜合報告》3月中公布,指出氣候變遷的危機迫在眉梢,在10年內可能升溫就會超過1.5°C!但是,其實解決的工具、技術、與資金已經存在,從國家政府、企業、社區、到個人都有責任。科學家的思維、政治人物的考量、企業的獲利包袱,能否匯流交集,共同因應地球與人類的生存危機?

永續會研究室・國際雙週報系列】全球氣候變遷、淨零承諾等議題,喚起全人類對永續的意識。「天下永續會」從企業實踐ESG的視角,能夠展現世界公民對環境的責任,我們從剖析國際間最新的永續趨勢,帶領企業在動盪時代下,觀察永續創新的各種可能。

「Everything, Everywhere, All at Once」,聯合國秘書長古特瑞斯(António Guterres)在上週一場記者會中,說出這個最近很夯的句子。他講的不是剛在奧斯卡獎上大放異彩的《媽的多重宇宙》,而是引用這部電影的片名,點出現在解決氣候變遷的急迫性。

「人類如履薄冰之上,而這冰正在迅速融化中,」古特瑞斯在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公布最新的氣候變遷報告記者會上的開場,直接了當說出人類持續使用化石燃料、與非永續的使用土地等作為,正在加劇全球暖化,會讓地球招受更嚴重的生存危機。

這份在3月20號發表的《綜合報告》(Synthesis Report,SYR),是IPCC第六個評估週期所產出的最後一份報告,跟之前所發表的三份工作小組報告與三份特別報告,共同組成《第六次評估報告》(Sixth Assessment Report, AR6)。自1990年起,IPCC每六到八年會進行全面性的氣候變遷調查,已有五份評估報告(1990、1995、2001、2007、2014年)。上一個週期是2014年的《第五次評估報告》(AR5),為《巴黎協定》提供了主要的科學依據。

第六週期自2015年開始啟動,三個工作小組(Working Group),針對不同主題提出報告。第一工作小組的《氣候變化2021:自然科學基礎》於2021年8月發布,探討全球暖化的原因;第二工作小組的《氣候變化2022:影響、適應和脆弱性》於2022年2月發布,主題是氣候變遷對世界的影響與人類的因應能力分析;第三工作小組的《氣候變化2022:減緩氣候變化》於2022年4月發布。 在第六個評估週期,IPCC還發表了三篇特別報告,分別是 2018年10月的《全球升溫1.5°C》、 2019年8月的《氣候變化與土地》 、與2019年9月的《氣候變化中的海洋和冰凍圈特別報告》。

氣候定時炸彈滴答作響,最新報告是拆解定時炸彈的指南

身為 IPCC 第六次評估的終章,《AR6 綜合報告》可說是綜合前述各項報告的大總和,以便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規定的 2023 年全球減碳盤點工作,提供輔助資訊。2023 年各國將審查實現《巴黎協定》目標的進展情況,包括將全球變暖控制在遠低於 2°C 的目標,同時努力將其限制在 1.5°C。《AR6 綜合報告》概述了氣候變遷的科學知識狀況,強調自《第五次評估報告》 發布以來的新成果,提供關於氣候變遷的綜合觀點。

「氣候定時炸彈正在滴答作響,但今天的IPCC報告正是如何拆解氣候定時炸彈的指南,是人類的生存指南,」古特瑞斯說。

氣候變遷的問題如同定時炸彈一般,而最新報告正是人類的生存指南。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因為是集第六週期各項報告之大成,《AR6 綜合報告》可說是重複過去這一兩年來的資訊。不過,IPCC 主席李會晟(Hoesung Lee)表示,2018年AR6的第一篇特別報告,強調將全球升溫保持在比工業化前水平高1.5°C的挑戰,而五年後的現在,挑戰甚至更大,因為人類引起的氣候變化的影響,其清晰度逐漸在我們眼前展開。 更頻繁和更嚴重的乾旱和洪水,威脅我們的糧食和水安全。疾病和死亡報告顯示,氣候變遷正在破壞人類生計。 大自然本身每一次變暖升溫,都會導致危害迅速升級,並擴大區域差異。

當風險與流行病或衝突等其他不同事件相結合時,這樣的危機就變得愈來愈難以管理。正是因為如此,即便《AR6 綜合報告》看似「老生常談」,但在氣候行動仍遠遠落後於要達成2050年淨零目標的動能,這份報告以具體的科學證據,將氣候變遷之下地球的「前世、今生、與未來」發展,提供深入洞見,以供政府推出有實證根據的政策、企業採取有效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做法、與個人落實永續生活的參考。

「該報告提供了希望,也發出了警告,即迄今所做工作的速度和規模以及目前的計劃,並不足以應對氣候變遷。在2021~2030的這十年間,需要快速且持續性減排,並加快氣候調適行動,以因應氣候變化,」李會晟說。

雖說這份報告並未提出「全新」的發現,但跟上一次的《AR5 綜合報告》比較,仍極具意義。李會晟說,AR5跟AR6的評估報告,主要區別有三。第一,AR6以更綜合性的氣候科學,將氣候變遷的影響和應對措施納入報告中。 第二,關於調適和緩解之間的綜效和權衡取捨,有更綜合的分析。第三,也可能是最不同的地方,就是這份報告強調氣候變化問題的人性面。雖然《AR5 綜合報告》簡要提到了氣候變遷下的人性需求,但在《AR6綜合報告》,強調認識氣候變遷問題中人為因素的重要性,特別是在針對弱勢族群所面臨的氣候調適上(包括氣候正義等),花了很多篇幅闡述,顯見氣候變遷已經不再單純只是減碳的科學問題,而是牽涉到不同國家之間、不同族群之間、不同社會階級之間的社會、經濟、與公平正義等發展問題。

「氣候行動得建築在人性最良善的部分之上。 該報告強調信任合作和利益共享和負擔分擔的價值,呼籲所有人共同努力,力所能及做出改變,」李會晟說。

以下就是《AR6綜合報告》的主要結論摘錄。

一、光在21世紀的第二個十年,地球已經升溫1.1℃

人類活動毋庸置疑導致了全球暖化,主要是透過排放溫室氣體的方式而造成升溫。2011~2020年之間,全球地表溫度比1850~1900年間,升高了1.1℃。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繼續增加,不永續的能源使用、土地利用和土地利用變化、生活方式、以及跨區域、國家之間及國家內部、個人之間的消費和生產模式,造成了不平等的過去和未來。

以2019年來看,全球人為溫室氣體淨排放量估計為59±6.6 GtCO2-eq,約比2010年高12%(6.5 GtCO2-eq),更比 1990 年高出 54%(21 GtCO2-eq)。全球約 79% 的溫室氣體排放來自能源、工業、運輸和建築加在一起,22% 來自農業、林業和其他土地部門使用 (Agriculture, Forestry and Other Land Use, AFOLU)。

人為導致的氣候變遷已經影響全球,包括大氣、海洋、冰凍圈和生物圈,都發生了廣泛和快速的變化。大約 33~36 億人生活在極易受氣候變遷影響的環境中,愈來愈多的天氣和氣候極端事件,已讓2800萬人面臨嚴重的糧食不安全和水安全問題。負面影響最大在非洲、亞洲、中美洲和南美洲、最不發達國家、小型島嶼和北極,以及全球原住民、小規模糧食生產者和低收入家庭,這些對氣候變遷貢獻最小的脆弱群體,卻受到不成比例的負面影響。

二、氣候調適不夠完善,資金集中於氣候緩解方案

氣候調適的規劃和落實,在所有部門和區域都有進展,但仍然存在差距,在當前執行速度下,差距還將進一步擴大。在一些生態系統和地區已經達到調適的硬性和柔性限制,一些部門和地區正在出現不良調適。

調適的主要障礙是資源有限、缺乏私營部門和公民參與、資金動員不足(包括用於研究)、氣候素養低、缺乏政治承諾、研究有限和/或調適科學的吸收緩慢,緊迫感低落。

調適的估計成本與分配給調適的資金之間的差距愈來愈大。調適資金主要來自公共來源。在全球被追踪的氣候融資中,僅一小部分的目標是氣候調適,絕大多數是氣候緩解。儘管自 AR5 以來,氣候融資呈上升趨勢,但當前用於調適的全球資金流動(包括來自公共和私人資金來源)不足並限制了調適方案的實施,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不利的氣候影響會造成損失和損害並阻礙國民經濟增長,從而減少可用的財政資源,進一步增加調適的財政限制,特別是對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而言。

三、減排力道不夠,很可能在2031~2040年這十年間上半葉,就達到升溫1.5°C

根據2021年10月前宣布的國家自主貢獻(NDCs)推算的203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可能使21世紀全球溫升超過1.5℃,且很難控制在2℃以內。各部門的政策覆蓋面不均衡,預計到2020年底實施的政策,將導致203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高於國家自主貢獻的排放量,這表明存在「執行差距」。如果不加強政策,預計到 2100 年全球暖化 3.2 (2.2–3.5)°C。

事實上,我們可能很快就會抵達升溫1.5℃的界線。報告核心作者群之一的索恩(Peter Thorne)說, 從第一跟第三小組的研究中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幾乎不管在短期內做出哪種排放選擇,都很可能在2031~2040年這十年間的上半葉,就達到升溫1.5℃。 不過,他也表示,真正的問題在於我們是否會迅速減少排放,意即稍微超過1.5℃但隨後又下降,或是否會一路爆衝過1.5℃、甚或2℃。

「我們可能會達到1.5℃,但在那之後就真的是我們的選擇了。 這就是為什麼這十年(2021~2030)剩下的時間是關鍵。 這十年內剩下的時間,是我們是否可以剎車並停止在那個升溫水平上,」索恩說。

一些緩解方案,特別是太陽能、風力發電、城市系統電氣化、城市綠色基礎設施、能源效率、需求方管理、改善森林和作物/草地和管理,以及減少食物浪費和損失,在技術上不僅可行,且變得愈來愈具成本效益。 在2010~2019年間,太陽能(85%)、風力發電(55%)、鋰離子電池(85%)的單位成本持續下降,大幅增加部署,太陽能建置的規模大於10 倍,電動汽車的出貨量也超過100 倍。當然,不同地區差異很大,在某些地區和產業,延續排放密集型的系統可能比轉型到低排放系統更加昂貴。

隨著技術進步,發展再生能源的單位成本逐漸下降。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四、氣候調適與氣候緩解有綜效作用,但必須長期規劃

隨著全球暖化的增加,當前可行、有效的氣候調適措施將會受限,效果也會降低,損失與損害將會增加,更多的人類和自然系統將達到調適限制,尤其會高度集中在弱勢人群中。

報告核心作者群之一的特瑞索思(Christopher  Trisos)指出,緩解溫室氣體排放和調適氣候變遷影響的行動,比 AR5 中評估的更為緊迫,而且這十年行動對於確保永續未來至關重要。在生態系統和人類健康方面,通過整合緩解跟調適做法,可以發揮綜效。例如,因為溫室氣體通常與其他近地表空氣污染物一起出現,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同時,就可以為改善人類健康帶來巨大好處。因此緩解升溫(科學)跟社會調適(人文)之間可以共同實現多重利益,不僅僅是為了採取更迅速的氣候行動來保護氣候,也保護社會和生物多樣性。

另一位核心作者慕刻赫吉(Aditi Mukherjee)也指出,這份報告打破了「無止盡調適」的迷思。在更高的溫度水平下,氣候調適的有效性將迅速下降,因此除非氣候緩解也以所需要的速度發生,現在投資的許多調適方案,在未來將不會像今天一樣有效。因爲調適方案的實施時間往往很長,長期規劃可以提高效率; 孤立關注特定產業和風險、以及短期收益的行動,往往會導致長期調適不良,造成難以改變的脆弱性、風險破口和風險鎖定。 例如,海堤在短期內有效減少了對人員和資產的影響,但也可能導致長期的氣候風險暴露,除非將它們納入長期調適性計劃。

五、碳預算即將耗盡,大國應在2040年就提前淨零達標

實現凈零排放前的累積碳排放量,和當前的溫室氣體減排水平,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是否可以將升溫控制在1.5°C或2°C以內。沒有額外減排措施的現有化石燃料基礎設施所帶來的碳排量,將超過1.5℃升溫目標下剩餘的「碳預算」。事實上,若想要將升溫控制在1.5℃以下,就必須在2030年前將所有的排放量減少一半。

人類活動每排放1000GtCO2,全球地表溫度就會升高 0.45°C。 對 2020年初剩餘碳預算的最佳估計是500GtCO2(將升溫限制在 1.5°C )和1150GtCO2(將升溫限制在 2°C )。如果2020~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平均保持在與2019年同樣的水平,由此產生的累積排放量將幾乎耗盡1.5°C(50%)的剩餘碳預算,並消耗三分之一以上 2°C 的剩餘碳預算(67%)。

事實上,如果全球升溫超過一個特定水平,如1.5℃,還可利用推動和維持全球二氧化碳凈負排放來逐步減少升溫,這需要額外部署碳移除技術。如果出現升溫過衝(overshoot)超過1.5℃且一路向上走的情況,帶來的不利影響有些將是不可逆的。過衝幅度愈大、持續時間愈長,生態系統和社會就愈易受到氣候變遷驅動的影響,從而增加許多自然和人類系統的風險。 

因此,古特瑞斯在記者會上公開呼籲大國將淨零目標從2050年提前到2040年。他表示,發達國家具備資金、技術、政治意願、與社會支持,加上本身就是造成氣候變遷的主要「元兇」,自然應該提前實現碳中和或淨零。此外,他也呼籲各國「脫煤」,敦促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成員國與其他國家,分別在2035年與2040年,全面停止新煤礦開採,並逐漸淘汰煤炭。

古特雷斯呼籲各國儘早「脫媒」。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李會晟也回應古特瑞斯「大國在2040年達到淨零」的主張,認為這與IPCC提出的「2050 年淨零」結論並不相互抵觸。因為2050 年淨零排放是指「全球平均水平」,因此若干國家或地區,自然必須早於2050年就達到淨零。

六、永續未來的機會之窗正在迅速關閉,系統轉型更為緊迫

氣候變遷是對人類福祉和地球健康的威脅,為確保永續未來的機會之窗正在迅速關閉。已經觀察到的不利影響相關損失和損害的證據、預計的風險、脆弱性和調適限度的水平和趨勢都再再表明,全球氣候調適性發展行動,比在 AR5 中的評估更為緊迫。氣候調適性發展整合了調適和緩解做法,強調的是不同單位的協同合作,包括國與國之間、國內各級政府、公私部門之間等。當政府、民間社會和私營部門做出優先考慮風險的包容性發展選擇時,便得以推動氣候調適性發展。

公私部門和體系的快速且深遠的轉型,是落實持續減排、並為所有人確保宜居和永續未來的必要條件。這些系統轉型涉及大規模部署大量緩解和調適備選方案。可行、有效、低成本的緩解和調適選擇已經存在,但在不同系統和地區之間存在差異。

雖說因應氣候變遷得做的系統性變革,在規模上前所未有,但在速度上未必如此。 系統轉型包括:部署低排放或零排放技術; 通過基礎設施設計和訪問、社會文化和行為改變以及提高技術效率和採用來減少和改變需求; 社會保護、氣候服務或其他服務; 保護和恢復生態系統。 

以淨零能源系統來看,需要的是大幅減少化石燃料的使用,將未減量的化石燃料的使用降至最低,並在剩餘的化石燃料系統中使用碳捕獲和儲存;不排放淨二氧化碳的電力系統; 廣泛的電氣化; 不太適合電氣化的應用中的替代能源載體; 節能增效; 以及整個能源系統的更大整合。

對工業與運輸部門而言,減排需要整個價值鏈採取一致行動,以促進所有緩解方案,包括需求管理、能源和材料效率、循環材料流,以及減排技術和生產過程的轉型變革。 在交通運輸中,永續生物燃料、低排放氫和衍生物(包括氨和合成燃料)可以支持減少航運、航空和重型陸上運輸的碳排,但需要改進生產過程和降低成本。 以低碳排電力為動力的電動汽車,具有減少陸路交通溫室氣體排放的巨大潛力。 電池技術的進步,可以促進重型卡車的電氣化,並補充傳統的電動鐵路系統。

對城市發展來說,關鍵調適和緩解要素包括在住區和基礎設施的設計和規劃中,考慮到氣候變遷的影響和風險(例如通過氣候服務); 土地利用規劃,以實現緊湊的城市形態、工作和住房的共同定位; 支持公共交通和靠自己雙腳(例如,步行和騎自行車); 高效的設計、施工、改造和建築物的使用; 減少和改變能源和材料消耗;材料替代; 電氣化與低排放源相結合(高信度)。

對佔了近1/4的碳排量的農業、林業和其他土地利用 (AFOLU) ,做法包括擴大森林和其他生態系統的保護、改進管理等。減少熱帶地區的森林砍伐,具有最高的總緩解潛力。由於對土地的競爭需求,生態系統恢復、重新造林,可能導致權衡取捨,因此需要採用綜合方法,來實現包括糧食安全在內的多項目標。 需求方措施(轉向永續健康飲食和減少糧食損失/浪費)和永續農業集約化,可以減少生態系統轉化、甲烷和一氧化二氮排放,並騰出土地用於重新造林和生態系統恢復等等。

七、 控制升溫所需資金,是目前投資水平的3~6倍

資金、技術、和國際合作是加速氣候行動的關鍵推動因素,要實現氣候目標,調適和緩解資金都需要成倍增加。在將升溫限制在 2°C 或 1.5°C 的情景中,2020~2030 年的年均模擬緩解投資要求,比當前的水平高出3~6倍,並且總緩解投資將需要在所有部門和地區都有所增加。

全球金融體系的規模,有足夠資本和流動性來彌補全球資金缺口,但在全球金融部門內外以及經濟脆弱的背景下,將資本轉向氣候行動面臨著障礙,開發中國家的債務也成為資金流動的挑戰。減少融資障礙以擴大資金流動,需要政府發出明確的信號和支持,包括加強公共財政的協調,以降低實際和感知的監管、成本和市場障礙和風險,並改善投資的風險回報狀況。

報告核心作者群之一的達斯古普塔(Dipak Dasgupta)指出, 現在問題不是資金不夠,而是為什麼資金沒有分配給這個緊迫任務。目前存在的資金差距,意味著金融部門與IPCC科學家認為必要的資金流動,在計算方法上可能有所不同。但擁有豐富技術和豐富金融資源的國家,有責任幫助缺乏這些資源的其他地區。縮小差距的挑戰在開發中國家最大,但相對也創造了機會。 例如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區建置綠能系統的投資,將具有成本效益,並且創造出很高的社會回報。

他表示,實現這一目標的方法得有兩件事的交集。 一是政府發出明確信號,表明氣候變遷危機迫在眉睫,中央政府可以利用公共財政做更多事情。 同樣重要的是金融體系本身。 中央銀行、監管機構本身必須認識到氣候行動的緊迫性和風險定價,並且資金需要流向最需要的地方,這些地方機會最多,也就是發展中國家。 

「核心是金融體系需要能夠應對未來的挑戰,所以我們要了解需要改革的體系,並且能盡快、而不是更晚地完成改革,」達斯古普塔說。

八、別忘了氣候正義,人人都要參與

從高排放朝向低排放活動的過渡期間,意味著收入和就業的轉移,這種經濟結構巨大、有時是破壞性的變化,會造成國家之間、國家內部重大的所得重分配。 因此,優先考慮公平、氣候公正、社會公正、包容和公正轉型進程,方能獲得大眾支持,得以推動極具企圖心的緩解行動與氣候恢復力發展。

與性別、種族、低收入、非正規住區、殘疾、年齡、以及殖民主義等歷史和持續不平等模式相關的不平等和邊緣化,加劇了脆弱性,尤其是對許多原住民和當地社區而言更是如此。 在保障其取得基本服務和基礎設施支持的前提下,將氣候調適納入社會保護方案,包括現金轉移支付和公共工程方案是可行做法,可以增強其對氣候變遷的抵禦能力。 通過優先融資以減少低收入和邊緣化社區的氣候風險,可以創造出城市地區福祉的最大收益。

氣候變遷下,落後國家、弱勢族群往往成為氣候邊緣人,更顯「氣候正義」的重要性。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其實,落實氣候正義也是讓氣候行動得以成功的要素之一, 因為弱勢族群若是無法參與而變成氣候邊緣人,氣候行動就不免出現缺口。畢竟,現在的氣候行動早已不再只是政府或企業的事,而應該是人人都要參與。

核心作者之一索恩表示,碳排到最後都是個人行為的結果,例如開車、步行、或騎自行車,就是個人選擇。雖然氣候行動需要政府的支持與推動,但真正要落實還是得回到個人層面。他指出,如果我們有先見之明,在1990年就開始採取有意義的減碳行動,那麼現在將有大量的選擇,以達到升溫限制。但現實情況是,現在我們並無這樣的餘裕,危機迫在眉梢,因此各級政府、社區、個人都必須盡到自己減碳環保的永續責任。

「我們必須停止把氣候變遷怪到政府、社區身上,不要再說這是政府的問題、社區的問題,因為作為社區的一部分、作為國家的一部分,你在這一點上要為我們需要的韌性未來做出改變。我們必須立即採取行動,」索恩說。

(本文摘自「天下永續會國際雙週報」第23期,欲搶先閱讀最新報導,請加入天下永續會,成為天下ESG生態圈永續夥伴。)

閱讀更多:「永續會研究室」全球最新的永續趨勢

#廣編企劃|年省86000!從Epson影印機開始的綠色革命,究竟如何再創低碳實績?|2025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