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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循環雙法修正重點一次看 彭啓明:胡蘿蔔與棍子並行,提升產業誘因才能減少廢棄物

資源循環雙法修正重點一次看 彭啓明:胡蘿蔔與棍子並行,提升產業誘因才能減少廢棄物

行政院2026年4月通過《資源循環推動法》及《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並送立法院審查,立法院並已在5月初完成循環推動法一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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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2026年4月通過《資源循環推動法》及《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並送立法院審查,立法院並已在5月初完成循環推動法一讀。雙法未來將成我國推動循環路徑圖的主要法律基礎,代表台灣由傳統廢棄物管理邁向循環經濟的重要起點。

資源循環雙法包括《資源循環推動法》與《廢棄物清理法》,在合併為《資源循環促進法》推動未果後,2025年改以雙法分立重新推進,2026年4月送行政院通過,《資源循環推動法》已完成立法院社會福利與衛生環境委員會逐條審查。

環境部長彭啓明表示,資循與廢清雙法並行將形成「胡蘿蔔與棍子」機制,矯正長期資源錯置問題,管理思維也要從末端管理走向全生命週期。他說,唯有提升循環經濟的產業誘因,才能有效減少廢棄物產生。

資源循環雙法要解決什麼問題?

環境部指出,面對天然資源短缺、廢棄物壓力激增,以及產業面臨國際供應鏈的綠色轉型壓力,現行法規過於偏重防弊與末端監理,導致優質再生材料在市場上缺乏競爭力與應用靈活性,反而成了產業轉型的絆腳石。

據統計,台灣回收率雖高達 58.31%,但投入端的循環利用率僅約 9.4%。也就是說,許多資源雖然被回收,最終卻只是低階利用,甚至仍走向焚化或掩埋。

要從「降級處理」進化為「高值循環」,勢必要透過政策與法規重新建立市場機制。

此次修法的目標是要將廢棄物重新定義為資源,透過強化《廢棄物清理法》,擴大新興廢棄物流向及生產者責任,並事權統一等,作為執法的「棍子」;同時以《資源循環推動法》導入全生命週期管理、公部門優先採購等扶植循環產業發展,作為強化市場誘因的「胡蘿蔔」,雙軌並行打造更完整的循環產業體系。

資源循環署署長賴瑩瑩指出,《資源循環推動法》前身為《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修法參考了歐盟的《循環經濟行動計畫》(CEAP),強化源頭設計、使用到再利用的整體制度,目標從傳統回收思維升級為全循環管理架構。

彭啓明則表示,台灣循環經濟產業年產值已達1,688億元,從業人口超過10萬人,且每年以約9%的速度成長,發展潛力龐大。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重點有哪些?

賴瑩瑩表示,隨著高科技產業擴張及新興綠能設施進入汰役高峰期,廢棄物量暴增,也開始急需完備的回收去化法制;另一方面,過去處理後產生的再生粒料等再利用產品,因市場信任不足、需求有限,常面臨去化困難,甚至因價值低而出現需付費處理的情況,進而產生許多非法棄置的問題。

邁向循環經濟的過程,確保這些看似廢棄物的資源能被有效管理,重新賦予這些資源價值資源,成了修法主要目的。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重點包含:

一、擴大廢棄物生產者責任範圍:將原本應回收廢棄物的範圍,擴大納入事業廢棄物,除了將營建土石方納入規範,也擴大對太陽光電板等新興事業廢棄物的生產者責任,一併納入管理與繳費機制。

二、標準統一:不同於過去「分頭馬車」,各部會自行管理再利用規定,未來將統一訂定標準,明定再利用產品規範,避免標準不一。

三、加重非法棄置責任:將非法棄置的處罰要件由「致污染環境」修正為「足以生污染環境」並提高刑度;若發生在生態敏感地區,處罰最高可加重二分之一。

同時,將提前啟動財產保全機制(可免擔保聲請假扣押),並明確規定土地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需負擔環境復原的配合義務與連帶責任。

此外,也會導入科技執法,例如設置「電子圍籬」,利用監視系統等工具掌握廢棄物流向,讓管理更即時、更透明。

資源循環制度會有什麼變化?

未來制度將由「補貼使用」轉為「強化責任」,企業需從源頭落實綠色設計,並承擔產品全生命週期的回收責任。

對於像太陽能板或離岸風電機組這類新興廢棄物,則透過環境部統籌的財務與回收機制,建立長期且穩定的處理模型,讓產業在追求綠能發展的同時,也能確保後端的循環利用具備足夠的經濟量能支撐。

原先規劃徵收的「資源循環促進費」已確定取消。賴瑩瑩說,過去此費用設計為補貼機制,透過向產生端收費來鼓勵使用再生產品,但隨著產業發展,部分廢棄物已具市場價值,甚至形成無機聯盟等產業鏈,因此政策轉為強化既有的回收清除處理費與基金機制。

《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正重點有哪些?

資源循環署署長賴瑩瑩指出,此次修法是參考歐盟 CEAP 所強調的「全生命週期管理」,並將過去以3R(Reduce、Reuse、Recycle)為主的回收思維,進一步提升至 9R 架構,更強調 Rethink(重新思考)與 Redesign(重新設計)。

面對環境衝擊與資源耗竭,從歐盟到鄰近的日韓,全球已有 44 國提出循環經濟政策與行動方案。

以歐盟為例,近年透過《歐洲綠色政綱》、新循環經濟行動計畫(CEAP)及《永續產品生態設計規則》(ESPR),逐步建立全生命週期管理制度;日本預計於 2026 年推出新循環計畫,韓國也已於 2024 年完成相關法規修正。

除了制度轉型外,修法也加入更多產業扶植與市場誘因。「半導體業是台灣的科技心臟,而循環產業將成為台灣的永續引擎。」賴瑩瑩接受專訪時說道。

也就是說,未來管理不再只是處理「已經產生的廢棄物」,而是從產品設計階段就開始介入,降低後端廢棄物產生。

《資源循環推動法》修正重點如下:

一、導入綠色設計準則:參考歐盟 ESPR 制度,建立綠色設計準則,推動產品朝向易拆解、易維修、易回收方向設計,同時規範過度包裝與一次性產品使用,並採取「先自願、後強制」的推動策略。

二、強化生產者延伸責任(EPR):未來部分產品將被要求使用一定比例的再生材料,例如塑膠容器與道路工程瀝青等;同時推動源頭減量、禁限用措施,以及規範零件最低供應年限,逐步建立「維修權」制度,延長產品壽命。

三、建立官方循環認證制度:未來將建立官方認證的「循環標誌」與「產品數位護照(DPP)」制度,協助消費者辨識產品循環程度,並與歐盟市場接軌。

所謂產品數位護照(DPP),可視為產品的「數位身分證」,透過 QR Code、RFID 等唯一識別碼,記錄產品材質、維修資訊與回收流向,讓產品從生產到報廢的生命週期更加透明,也有助於責任追蹤與綠色貿易管理。

四、以循環採購創造市場:推動綠色公共採購(GPP),並設定 2030 年政府綠色採購占比達 10% 的目標,希望透過公部門需求帶動循環產品市場成長。

五、提供循環產業支持措施:未來將提供獎補助、融資與保證機制,並協助業者取得資源循環用地;同時設置「資源循環創新實驗計畫」(循環沙盒),鼓勵循環技術與商業模式創新。

六、成立專責推動單位:修法規劃設置「資源循環推動會」,由行政院統籌跨部會推動資源循環政策;此外,地方政府也須提出資源循環行動計畫,並每五年定期檢討。

立法院逐條審查加強了哪些部分?

在5月逐條審查過程中,立法院進一步針對政院版調整部分制度細節。包括:將原本分立的「資源循環諮詢會」與「資源循環推動會」整併為單一「資源循環推動會」,強化政策統籌與執行權限;同時刪除產品數位護照(DPP)的例外規避條款,要求採用具唯一性的數位識別碼,以提升產品追蹤與責任管理能力。

針對循環沙盒制度,審查版本也增訂環境安全防線,明定創新實驗不得排除人體健康、基本環保要求及民刑事責任,並要求地方政府參與審查與監督,避免「假創新、真污染」。

立委林淑芬表示,透過唯一識別碼建立自動化統計系統,才能真正落實生產者責任,並提升回收產業效率。她說,包括 H&M 等國際品牌早已導入 RFID 等數位識別技術,台灣作為全球供應鏈一環,不應再以技術困難為由拒絕跟進。

立委陳菁徽則以過去屏東海上光電實驗案為例指出,當年設備損壞後漂流至澎湖海域,引發地方疑慮,建議若未來創新實驗涉及有毒物質,周邊居民也應擁有知情與參與監督的權利。

循環經濟優先聚焦哪六大關鍵領域?

對標歐盟CEAP提出的七大「關鍵產品價值鏈」,包括:電子產品暨資通訊技術、電池與汽車、包裝、塑膠、紡織品、建築、糧食,並針對這些領域建立特定的產品政策框架。

我國資源循環雙法則優先聚焦「六大關鍵領域」,分別是塑膠、紡織、生物質、營建與建築、高科技與電子產品、能源設施與關鍵物料。

資源循環雙法也優先聚焦「六大關鍵領域」,分別是塑膠、紡織、生物質、營建與建築、高科技與電子產品、能源設施與關鍵物料。圖片來源/環境部資源循環署

在關鍵物料面向,由於台灣天然資源有限,多數關鍵原物料長期仰賴進口;在全球供應鏈不確定性升高之際,例如中國加強稀土出口管制,使關鍵材料取得風險增加。

作為製造業與高科技產業重鎮,台灣也需強化關鍵金屬的「內循環」能力,降低對海外原生礦料的依賴,以確保半導體、再生能源等核心產業在國際供應鏈受阻時,仍可透過國內回收與精煉技術,取得必要的戰略物資。

對此,環境部已將關鍵戰略金屬回收納入「資源循環創新實驗計畫」(沙盒機制)重點推動項目之一,透過法規鬆綁,鼓勵企業投入鋰電池、永久磁鐵及電子廢棄物中稀有金屬的回收與精煉技術開發,並結合「百億綠色成長基金」提供資金支援。

同時,政策亦參考日本經驗,針對鎵、鍺、石墨等受國際貿易管制影響的關鍵礦物,建立差別補貼機制與高值化處理產線,將原本低價出口的廢金屬,轉化為高純度工業級再生原料。

為強化國際接軌與循環經濟標準一致性,環境部亦對標歐盟與日本相關制度推動。例如未來將上路的「產品數位護照」(DPP),將要求追蹤電池與電子產品中關鍵金屬的含量與來源,以符合國際供應鏈的永續與揭露要求;同時也將與友盟國家建立國際資源循環合作網絡,共同推動關鍵礦物的聯合開發與回收再利用機制。

 

FAQ|台灣循環經濟路徑與規劃:從「廢棄物」轉向「資源」新思維

Q1:為什麼台灣現在需要修訂《資源循環推動法》與《廢棄物清理法》?

台灣修訂《資源循環推動法》與《廢棄物清理法》,主要是為了接軌國際淨零排放政策並解決資源錯置問題。歐盟等主要經濟體已將資源循環納入 2050 淨零關鍵策略,台灣需透過法規調整提升產業競爭力。
同時,修法目標是由末端廢棄物管理轉向產品全生命週期管理,透過源頭設計與制度誘因,提高資源再利用率、降低線性經濟造成的高碳排與浪費。【延伸閱讀:台灣循環經濟路圖

Q2:《資源循環推動法》與《廢棄物清理法》修法重點為何?
  •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重點包括擴大責任業者範圍、統一再利用管理權責至環境部、導入科技執法、加重非法棄置刑責、強化債權保全機制。
  • 《資源循環推動法》:重點包括推動全生命週期管理、導入綠色設計制度、建立產品數位追蹤系統、強化循環相關標章法制化、設立循環創新實驗沙盒以扶植產業發展。
Q3:資源循環創新實驗計畫(循環創新實驗沙盒)是什麼?申請條件?

循環沙盒是指在政府監管下,有限度放寬法規限制的創新試驗機制,讓循環經濟技術與商業模式可先行驗證。適用範圍包括:關鍵戰略金屬回收、新興廢棄物處理(如電池與太陽能板)、循環商業模式(如維修與租賃服務)。

制度設計包含三大重點:

  • 法規彈性:可暫時排除部分廢棄物相關限制。
  • 政府監管:中央主管機關全程監督,必要時可立即中止。
  • 資金與輔導:結合百億綠色成長基金與專案輔導機制,降低企業轉型成本。
Q4:《資源循環推動法》與《廢棄物清理法》修法對社會與產業有什麼影響?
  • 對社會而言:本次修法將透過科技監控與加重非法棄置責任,提升環境治理效率並強化環境正義;同時透過產品資訊透明化,促進永續消費與選擇權。
  • 對產業而言:修法將提高生產者延伸責任(EPR)要求,但同步提供兩年調適期與政策配套,包括綠色金融支持、稅務誘因、政府優先採購與循環創新沙盒等機制,協助企業轉型並接軌國際永續供應鏈。

(CSR@天下編輯 更新時間: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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