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2023年底公告碳費徵收辦法草案後,2024年1月3日提出2.5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的免徵額度,環團粗估,國家將因此少收60億元碳費。碳費徵收辦法預計於第一季公告,2025年5月首波繳費,涵蓋率推估可達台灣55%至60%碳排放。根據環境部公開最新溫室氣體盤查名單,2022年排放量超過2.5萬公噸的碳排大戶有472家,最可能為2025年首批須申報繳交碳費的名單。
減碳力道再減?環境部擬開放2.5萬公噸免徵額度
環境部趕在2023年底公告「碳費徵收辦法草案」,3日與各界召開交流座談會,公開碳費費率公式,提供徵收對象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免徵額度,引發公民團體質疑:碳費政策促進減碳力道恐再減弱。
(你需要知道:碳費收費辦法草案正式公告 自主減量可申請核定優惠費率,國外減量額度不得超過5%)
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總監趙家緯估計,假設碳費每噸費率500元,第一期可能將徵收約472家廠商,碳費基金將因此少收約60億元。
氣候署署長蔡玲儀解釋,2.5萬公噸的免徵額度旨在推動小廠減碳。她說,環境部與業者溝通時發現,若有某A廠商排放量僅2.49公噸,另家B廠商2.51公噸,按照原本公式設計會衍生出前者排放全不用繳、後者排放得全繳,易造成業者產生規避心態。

因此,環境部3日公告的碳費公式,祭出2.5公噸排放量先扣除,等於廠商有2.5公噸的免費排放額度,僅須繳納剩餘的超出額度。
然目前碳費徵收相關辦法,已有自願性碳權抵扣碳費、自主減量計畫換取優惠費率,如今再添2.5萬公噸的免徵額度,讓公民團體質疑,碳費政策是否以推動國家減碳為目標,為何有越訂越寬鬆的傾向。
蔡玲儀於會中補充,影響國家排放量最大宗的為年排放量達數百萬計的業者,這是政府目前推動排碳有價、促進減碳的首要對象。至於小廠排放量在2.5萬至4萬噸的,多以電力使用、間接排放為主。
碳費開徵後,涵蓋率過半
趙家緯粗估,台灣碳費覆蓋率目前約在55%至60%間,相比新加坡碳稅覆蓋率80%,韓國ETS則是74%,他認為台灣目前涵蓋率表現尚可接受。在全球推行碳定價的國家中,約有一半以上覆蓋率可達40%以上。
環境部僅公告對製造部門排放的涵蓋率超過50%,趙家緯說:「就第一期碳費開徵來說,這樣的涵蓋率有及格,我們得先讓排碳大戶有感於價格壓力。」
至於電力業,目前碳費計算可扣除「外售電力之排放量」,僅負擔電廠自營運用電、或輸配電線路損失之電量,意即發電廠須繳的碳費約涵蓋其排放量的10%。趙家緯解釋,這條公式當初設計就是為了避免電廠發電成本直接轉嫁到電價上,避免變相由消費者負擔碳費。
按照目前電力業及製造業碳費公式來看,製造部門的直接排放和使用電力之間接排放都納入碳費計算範圍,規範排碳大戶製造部門的用電、自己負擔碳費。
- 最新碳費費率公式:碳費應繳費額=(排放量-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收費費率
- 電力業排放量可扣除「外售電力排放量」:電力事業排放量=盤查登錄排放量-(淨發電量*個別電廠排放強度)

費率待定,首波最可能徵收名單472家
碳費徵收辦法預計在第一季公告,未來業者得於每年5月底前,依前一年度排放量,自行計算應繳納的碳費,並於主管機關平台填報申報書,列印繳費單、至指定金融機構代收專戶繳費。
至於碳費費率、優惠費率等,都尚未定案,仍待召開費率審議委員會決議。未來碳費費率將每兩年調整一次。有關徵收對象的規定,計算排放量的「事業」單位將以廠區劃分。
根據環境部公告2022年事業溫室氣體盤查資料,共有512家廠商完成盤查,其中直接與間接排放量合計超過2.5萬公噸的有472家。除台積電、台塑四寶、中鋼等歷年常見者外,另因納入高用電製造業,日月光、大立光、環球晶等首次名列排碳大戶。該472家名單最可能是首波被課徵碳費對象,不過最後仍要以2024年排碳量為課徵基準。
(你可能想知道:碳排百萬噸以上大戶有哪些?)
目前碳費辦法提供三種國內減量額度可扣減碳費,包含:自願減量專案、抵換專案、先期專案,各別可扣減比率仍待設計;國外減量額度則參考新加坡做法,減量額度上限為5%,使用範疇將另訂準則。
另廠商可透過指定目標及自主減量計畫,取得優惠費率。對此趙家緯表示,廠商提自主減量計畫連結的指定目標仍以2030國家NDC目標(24正負1%)為參考基準,但若參照國際倡議標準2035減碳60%,台灣2030中期減碳目標仍太消極,未來很可能再作修正。讓廠商現在根據24%目標提計畫,恐怕難達成促進產業減碳的效果。
趙家緯說:「這是雙向影響的,」產業減碳牛步,國家NDC目標也難積極往上推。他也呼籲業界,在碳費政策的討論中多提出自家對減碳及氣候政策的立場,公開支持健全的碳費制度,將參與公共政策倡議,同樣作為企業承諾淨零的重要行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