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結束,環境部原本預計公告費率審議會名單仍未出爐,碳費費率來得及3月召開審議會、3月底公告嗎?台灣碳價收多少還未知,日前環境部長薛富盛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一般費率不會太低」,而「優惠費率有機會讓該繳的碳費減半」。
薛富盛接受聯訪的同一天,台大風險中心舉辦年後首場碳費研討會,邀來環境部、經濟部、中鋼、台泥、台塑、工總、電電公會和公民團體代表,氣候署署長蔡玲儀、環境部次長暨費率審議會召集人施文真全程參與。會場坐無虛席,連同會議廳階梯和座位區後方都擺滿折疊椅,顯見已公告的碳費徵收辦法草案怎麼收?收多少?牽動企業與環團神經。
(延伸閱讀:碳費徵收辦法草案分析)
蔡玲儀於研討會上指出,未來碳費起徵門檻將逐步降低,且費率將階段性調升。而充滿爭議的「2.5萬噸以下免徵」是否維持,蔡玲儀回應:「聽取研討會各界建議後,會再審慎思考。」
依據近兩年台大風險中心調查顯示,業界認真落實碳定價,基於兩種原因:一是,看到國際市場有需求的,早已開始自行投入;二是,端視政府政策,遵循法規執行。風險中心主任周桂田直言,台灣在推動碳定價法制和轉型的速度遲滯,「(調查顯示)高碳排產業員工都看不出公司很有減碳決心。」
「也不是要政府一下就非常嚴格,但得循序漸進,訂出合理進程,」周桂田説。比如起徵門檻逐步降低的時間點要明訂,讓業界低碳轉型有明確路徑可循。

在碳費初始費率尚未明朗前,一場集結產官學代表的研討會,便足以看出碳費怎麼收,利害相關人各有各的意見。國家整體要走向減排,僅靠環境部越修越複雜的碳費徵收草案,也難保能解決低碳轉型遲滯的問題。
接下來內文根據研討會產官學發言,整理出台灣推動碳定價的癥結點,並將持續更新解答「碳費」相關疑問,如:
- 碳費是什麼?採用碳費和碳稅差別在哪?
- 碳費怎麼算?2.5萬噸免徵額度將逐步減少或取消?
- 碳費何時開徵?
- 碳費徵收對象有誰?環境部擬擴大公告盤查對象
- 碳費如何扣減?減碳誘因還不夠?
- 碳費制度還有哪些不足?碳洩漏、綠色通膨怎麼解?
碳費是什麼?採用碳費和碳稅的制度差在哪?
根據世界銀行(World Bank)統計顯示,全球有73個國家和地區實施碳定價,約涵蓋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23%:其中有37個採用「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制度(ETS)」,如歐盟、韓國等,涵蓋全球排放量18%;37個採取徵收「碳稅(Carbon Tax)」,如新加坡等,涵蓋全球排放量5.5%。
台灣即將採行的碳費(Carbon fee)不屬於以上兩者,可說是台灣獨創。不對上游的電力業者課徵,只針對下游業者的直接與間接排放量課徵,採統一費率、隨量徵收,且碳費收入需專款專用,如母法《氣候法》第33條規定,碳費基金僅能使用在溫室氣體減量和氣候調適用途。
台灣一年碳費收入估計可達百億元,這筆費收如何專款專用,目前僅憑《氣候法》幾行條文難具體評估。
碳稅設計邏輯則大不同,根據稅基(排放量/使用量)差異,制定個別稅率,上中下游業者都可能會被徵收,且稅收作為國家財政收入,用途廣泛、更具彈性。如日本依據能源種類(天然氣、石油、煤、核能等),向電力生產者課徵能源稅,除能源稅有基本稅率外,還能針對石油及煤(進口/使用會排碳的燃料)課徵額外稅率,也就是碳稅。
有關稅收收入用途,中研院經濟所兼任研究員蕭代基補充,碳稅也能儲蓄至除碳基金,只用除碳基金的利息與收益收購負碳服務,本金可繼續累積;且另一大優勢即「稅收可用於返還人民」,用以改善所得分配的公平性。
雖然台灣採碳費先行已成定局,周桂田仍建議,制定政策得高格局思量:例如,未來碳費要如何銜接到碳稅?

財政部過去一向主張,稅制改革是大工程,而碳費的設計相對容易,因此台灣採碳費先行。然研討會現場多數學者及公民團體代表仍認為,財政部在淨零轉型路上不應缺席。
至於能與國家減排目標直接掛鉤的總量管制,事實上從《溫管法》時期便已入法,並沿用至《氣候法》,明文規定環境部主責,經濟部、金管會及外交部協辦。但台灣ETS擬推動時程和碳稅一樣不明。
(延伸閱讀:什麼是碳稅、碳費與碳交易,各有何優缺點?從哈佛經濟學家的關鍵報告看台灣氣候修法)
碳費怎麼算?2.5萬噸免徵額度將逐步減少或取消?
根據碳費徵收辦法草案,及環境部於1月份研討會公開之簡報,即將上路的碳費計算公式為:
- 碳費應繳費額 =(直接與間接排放量 - 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 收費費率。
蔡玲儀於研討會上公開談到,未來碳費起徵門檻將逐步降低,從年排放量2.5萬噸降至1.5萬噸、至1萬噸;同時碳費費率也將設計分級,初始費率適用於2024年至2025年,2026年及2029年將各有一次費率調升。
至於引發各界看法不一的「2.5萬噸以下免徵」是否維持,蔡玲儀回應:「環境部會再審慎思考。」最終費額計算公式及費率,一併預計於3月底公告。
(延伸閱讀:首場費率審議會21名委員列席,預定3月26日正式進入費率討論)


碳費何時開徵?
根據碳費徵收辦法草案,2025年起,業者得於每年5月底前,依前一整年度排放量,自行計算應繳納的碳費,並於主管機關平台填報申報書,列印繳費單、至指定金融機構代收專戶繳費。
碳費徵收對象有誰?環境部擬擴大公告盤查對象
第一批納管徵收碳費的對象,屬環境部公告應盤查且年排放量(直接與使用電力排放量)2.5萬噸以上,包含電力業、鋼鐵、水泥、煉油、石化業、半導體、與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業等製造業。

根據環境部公告最新溫室氣體盤查資料來看,全台目前排放量超過2.5萬公噸的共有472家廠區。這472家是目前最可能的首波課徵名單,總計排放量約155百萬噸,約佔全國總體排放量54%。然最後仍須以廠區2024年的排碳量為課徵基準。
研討會上,除了針對碳費徵收有交流之外,環境部次長施文真也提及「溫室氣體盤查本身就是減量工具」,環境部擬調降應盤查公告的排放門檻。
現行碳費徵收範圍涵蓋全台碳排放約54%,施文真表示,剩下約一半、不納入現行碳費徵收者,將會以擴大公告盤查對象範圍來處理,以便繼續規劃下階段減量。
蕭代基對此呼應:「同意要趕快擴大盤查範圍,」在無總量管制的情形下,短期間內得先擴大公告盤查對象。「盤查是最基本又容易的基礎工作,」住商部門及運輸部門,都應盡快推動盤查。
碳費如何扣減?減碳誘因還不夠?
根據碳費相關子法草案,環境部規劃出第一階段適用的三種抵減方法,包含:
- 國內自願性碳權:自願減量專案、抵換專案、先期專案(僅限扣除2024及2025年排放量),個別扣減比率待公告;
- 國外自願性碳權:參考新加坡做法,限制抵減額度上限為收費排放量的5%,使用範疇將另訂準則;
- 指定目標及自主減量計畫:企業執行自主減量計畫(如轉換低碳燃料、提升能效、使用再生能源等),且達指定目標者,可享優惠費率。
一般費率及優惠費率目前都仍未公告,薛富盛日前表示「一般費率不會太低」,按之前環境部公開談及起徵可能1噸300元;優惠費率則「有機會讓碳費減半」。
次長暨費率審議會召集人施文真表示,透過優惠費率作為誘因,希望盤查公告的500多個排放源能從源頭開始減量,在取得優惠費率前,得通過指定目標及自主減量計畫的審核。
(延伸閱讀:碳費扣減—自主減量可申請核定優惠費率,國外減量額度不得超過5%)
然指定目標對應的是,過去常被批為太消極的國家減量目標24%,施文真對此表示,目前我國要達到此目標已不容易。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説:「告訴業界減碳24%,製造會因此用力減碳嗎?」
蕭代基直言,正是因為現行碳費制度再加上免費額度,導致絕大多數廠商無誘因減碳,反倒因此難達成2030年減碳24%的目標。
林彥廷建議,至少指定目標及自主減量計畫,得仿照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且應對應更積極的國家減量目標。另針對開放國外自願性碳權可抵5%,他則強調:「買自願性碳權是減到不能再減的最後手段,」不應一開始推定碳費即開放國外碳權可抵減。
(延伸閱讀:為什麼即將開徵的碳費可抵歐盟的CBAM,但國內的自願減量碳權卻不行?)

爭取優惠費率的業者,應設定指定目標、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圖片來源/氣候署提供

碳費制度還有哪些不足?碳洩漏、綠色通膨怎麼解?
根據現已公告的碳費徵收草案,蕭代基提出以下幾點分析:
(一)2.5萬噸開放免徵,將導致大多廠商無減碳誘因。低碳費又有免徵額度,廠商減碳誘因大減,將讓我國難達到2030年減碳目標,反倒錯失轉型契機。
(二)現行制度無助於電力部門轉型。電力部門排放量約占全國溫室氣體排放量的43%,但現行制度針對電力業徵收的碳費可扣除外售電力。他認為,即使目前台灣2050淨零路徑的電力政策,多考量增加再生能源,但也該考慮如何減少化石燃料。
(三)除針對製造業大型排放源課徵之外,應納入其他大宗排放部門,如電力部門、運輸部門(用電及用油) 、住商部門、及工業部門的中小排放源。
(四)碳邊境調整機制,才是避免碳洩漏最恰當的政策工具。與其用優惠費率及其他補貼措施避免碳洩漏,反而因此降低廠商減碳誘因。
(五)目前碳費徵收與收入運用規劃,會不利於所得分配公平。
(延伸閱讀:如何設計一個公平的碳費機制?)
政府收了碳費,會不會造成綠色通膨?去年曾有鋼鐵業者率先公告漲價。研討會上鋼鐵公會代表、中鋼處長吳一民表示,若鋼鐵業想辦法要轉嫁成本「不見得會那麼如意」,一旦與國外產品競爭不來,一不小心都可能會造成碳洩漏的狀況。
水泥公會代表、台泥資深協理邱鈺文則提出,基於競爭公平性,水泥公會認為進口的水泥熟料也應一併徵收碳費。台灣每年約使用1300萬噸上下的水泥,進口水泥熟料占比高達四分之一,僅針對國內水泥業徵收碳費,對水泥業者衝擊較大。
蕭代基支持水泥公會爭取對產品課徵,他表示過去歐盟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也是這樣爭取來的,用以避免碳洩漏及內需產品面臨的不公平競爭。
(推薦閱讀:什麼是CBAM、EU ETS、CCA和Carbon Leakage?一次搞懂歐盟碳關稅的關鍵字)
